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x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x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 已由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全厂绿化工程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煤化工产业基地内。
2.3招标规模:厂区永久征地红线内所有的苗木采购、种植土改良及更换、绿化种植及养护、南入口景观石等工程,供货、施工、验收及资料移交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2.4项目计划投资:786498.0万元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K1500002026042001002001 | 标段名称 | 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全厂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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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93.0 | 工期(日历天) | 1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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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2.1 通用资格条件3.2.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3.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2 专用资格条件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3.2.2 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为3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承包范围、甲乙双方签章等)及履约证明(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或任意一期结算书。结算书需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确认的阶段性或最终结算文件,发票需为对应业绩项目的款项支付凭证,且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或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需提供证书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在本企业(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12个月即可)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担任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载明项目经理的条款及关键页或能够显示项目经理名字的工程例会纪要、联系单、验收文件等(需有加盖相关单位的印章)或经业主确认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证书],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则视为无效业绩。
3.3其他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8 20:00 至 2026-05-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路工业园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44838618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
联 系 人:银贵乐、柳英芃、于鹏
联系电话:18911318138
行业监管: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能源局办公楼
联 系 人:刘纪中
联系电话:18547771616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
投标操作须知2026-05-17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