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框架协议入围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山亭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征集文件。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06-09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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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602000148
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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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枣庄市山 亭区行政 事业性国 有资产评 估机构框 架协议采 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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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职业)资格;具备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 (credit.shan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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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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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履行期满后,采购人需重新进行采购征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 11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享受本办法第九条扶持政策及监狱、戒毒企业加分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对小微企业及监狱、戒毒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职业)资格;具备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
http://credit.shandong.gov.cn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1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2日17时00分,每天上
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下载征集文件。
3. 方 式 : 网 上 报 名 。 供 应 商 请 访 问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1)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请各投标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632-825219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若对本次征集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山亭区财政局
地 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8 号
联系方式:刘一诺 0632-8829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
联系方式: 0632-8806678、17663211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名名
电 话:0632-8806678、17663211152
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