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2026年度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环境监测 | 技术服务 | 1.000 | 套 | 银行转账 | 滦州公司 |
| 一、投标单位入围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经天眼查查询,企业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供应商不予入围,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如项目要求指定周期大于12个月,需明确具体时长)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5.保证上传的资料清晰、完整、真实有效,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不予入围。 6.报价供应商应当上传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并以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 7.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由于价格报错,投标单位须出具相关说明。如一季度出现2次以上,年累计五次以上上述情况,我公司将从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拉黑半年。请各位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8. 结算方式 乙方交付全部监测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具体内容: 要求每年需要对矿山所用地下水(用位于矿区东南公司内机井)水质监测两次(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1次);矿山内土壤污染(临时堆场覆土)监测6次,土壤监测点共布置6个,每个点每年监测1次,以每年在丰水期(9月)或枯水期(3月)取土为最优;矿山内土壤质量监测共监测28次,土壤监测点共布置14个,每个点每年监测两次,以每年在丰水期(9月)和枯水期(3月)取土为最优。 主要监测内容:1.地下水水质: pH值、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氟化物、铁、锰、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铜、铅、镉等指标。 2.土壤污染: pH、铜、锌、铅、镉、铬、镍、砷、汞等指标。 3.土壤质量: 土壤pH、有机质及土壤容重等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