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2026 年养护工程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66042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6年养护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招标工作,本项目代建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项目相应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代建管理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路面路基养护工程、交安工程。桥梁维修,其中路面路基养护工程预估总里程803.2公里,交安工程预估总里程1051.8公里,桥梁维修10座,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49028万元,主要为一级、二级公路,具体路段里程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后附表(最终建设里程及金额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地区、齐齐哈尔地区、牡丹江地区、佳木斯地区、大庆地区、伊春地区、鸡西地区、鹤岗地区、双鸭山地区、七台河地区、绥化地区、黑河地区、大兴安岭地区。
2.3计划服务期:代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共 25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代建服务期1个月,施工阶段代建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代建服务期 12 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DJ1。
2.5招标范围
代建: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施工监理等项目招标工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与本项目有关工作。
2.6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3.2投标人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
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人员应为联合体成员人员之和。
3.3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 10 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 2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2)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 10 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 2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3)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 10 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 2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注:
1、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可一人多职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
4、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3.4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至少承担5项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注: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
2、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财务报表。
3.6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8.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
3.9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各项目负责人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56791106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451-53001760 转 803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项目负责人:徐国良
联系人:陈飞 、徐国良
联系方式:0451-82364702
邮箱:hljszb1_cf@163.com
9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异议需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模块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1-82364702.
招标公告后附表:
|
地市
| 桥梁名称
| 桥梁中心
桩号
| 路线编号
|
路线名称
|
路段起点
|
路段终点
| 路段长度
(km)
| 技术等级
| 哈尔滨
|
|
| G221
| 同江-哈尔
滨
| 458.546
| 483.402
| 24.856
| 二级
| 哈尔滨
|
|
| G221
| 同江-哈尔
滨
| 547.812
| 563.740
| 15.928
| 二级
|
哈尔滨
|
|
|
S316
| 海林—山河镇
|
255.528
|
321.163
|
65.635
|
二级
|
哈尔滨
|
|
|
S102
| 哈尔滨—亚布力
|
232.023
|
251.092
|
19.069
|
三级
|
哈尔滨
|
|
|
S209
| 绥化—尚志
|
102.331
|
105.608
|
3.277
|
二级
| 哈尔滨
|
|
| S312
| 凤山—兴
隆
| 99.749
| 133.878
| 34.129
| 三级
|
哈尔滨
|
|
|
| 哈尔滨—亚布力
|
101.813
|
121.000
|
19.187
|
二级
|
哈尔滨
|
|
|
| 三合-莫力达瓦
旗
|
657.762
|
681.888
|
24.126
|
三级
|
哈尔滨
|
|
|
G229
|
饶河-盖州
|
662.693
|
684.145
|
21.452
|
二级
|
哈尔滨
|
|
|
G229
|
饶河-盖州
|
684.145
|
698.196
|
14.051
|
二级
| 哈尔滨
| 少陵河
大桥
| 1406.269
| G102
| 北京—抚
远
|
|
|
| 2 类
| 哈尔滨
| 牛头山
大桥
| 698.918
| G202
| 黑河—大
连
|
|
|
| 3 类
| 牡丹江
|
|
| G331
| 丹东-阿勒
泰
| 1705.145
| 1713.275
| 8.130
| 一级
| 牡丹江
|
|
| S206
| 方正-珲春
| 241.846
| 249.286
| 7.440
| 三级
| 牡丹江
|
|
| S203
| 同江—汪
清
| 462.000
| 472.000
| 10.000
| 二级
| 牡丹江
|
|
| S206
| 方正-珲春
| 0.000
| 10.000
| 10.000
| 二级
|
牡丹江
|
|
|
G331
| 丹东-阿勒泰
|
1737.199
|
1754.126
|
16.927
|
一级
|
|
牡丹江
|
|
|
S206
|
方正-珲春
|
163.775
|
204.624
|
40.849
|
一级
|
|
牡丹江
|
|
|
S206
|
方正-珲春
|
250.796
|
262.971
|
12.175
|
二级
|
|
牡丹江
|
|
|
S203
|
同汪公路
|
396.298
|
438.814
|
42.516
|
二级
|
|
牡丹江
|
铁岭河大桥 3
|
163.069
|
G301
| 绥芬河—满洲里(国道绥满)
|
|
|
|
2 类
|
| 鸡西
|
|
| S314
| 虎林-鸡
西
| 207.736
| 214.911
| 5.554
| 一级
|
|
鸡西
|
|
|
G331
| 丹东-阿勒泰
|
1874.682
|
1947.071
|
72.389
|
二级
|
|
鸡西
|
|
|
G201
|
鹤岗-大连
|
335.034
|
398.500
|
63.466
|
二级
|
| 齐齐哈
尔
|
|
| S211
| 黑河-双城
| 496.691
| 528.974
| 32.283
| 二级
|
| 齐齐哈
尔
|
|
| G231
| 嫩江-双辽
| 76.369
| 107.475
| 31.106
| 二级
|
| 齐齐哈
尔
|
|
| G301
| 绥芬河-
满洲里
| 892.816
| 896.97
| 4.154
| 一级
|
| 齐齐哈
尔
|
|
| S217
| 查哈阳—
扎赉特旗
| 233.122
| 236.122
| 3.000
| 三级
|
| 齐齐哈尔
|
|
|
S309
|
建兴-新林
|
560.833
|
583.956
|
24.123
|
三级
|
| 齐齐哈
尔
|
|
| G232
| 牙克石-
四平
| 165.667
| 213.000
| 47.333
| 二级
|
| 齐齐哈尔
|
|
|
S309
|
建兴-新林
|
333.000
|
358.000
|
25.000
|
二级
|
| 齐齐哈尔
|
|
|
S211
|
黑河-双城
|
463.931
|
478.320
|
14.389
|
二级
|
| 齐齐哈尔
|
|
|
S211
|
黑河-双城
|
465.700
|
466.350
|
0.650
|
二级
|
| 齐齐哈尔
|
|
|
S211
|
黑河-双城
|
478.400
|
478.700
|
0.300
|
一级
|
| 齐齐哈尔
|
|
|
S211
|
黑河-双城
|
481.450
|
482.450
|
1.000
|
一级
|
| 齐齐哈尔
|
|
|
S211
|
黑河-双城
|
485.500
|
486.000
|
0.500
|
一级
|
| 齐齐哈尔
|
|
|
S211
|
黑河-双城
|
469.400
|
469.710
|
0.310
|
二级
|
| 齐齐哈尔
|
|
|
G502
| 克东-齐齐哈尔
|
94.992
|
112.878
|
17.886
|
二级
|
| 齐齐哈尔
|
|
|
G502
| 克东-齐齐哈尔
|
32.233
|
39.446
|
7.213
|
二级
|
| 齐齐哈尔
| 嫩江大桥
|
16.442
|
S504
| 齐齐哈尔
—富拉尔基
|
|
|
|
2 类
|
| 大庆市
|
|
| G301
| 绥芬河—
满洲里
| 689.708
| 693.137
| 3.429
| 二级
|
| 大庆市
|
|
| S502
| 满洲里
| 2.334
| 7.379
| 5.045
| 一级
|
|
大庆市
|
|
|
S104
| 哈尔滨-大安
|
121.000
|
133.929
|
12.929
|
三级
|
| 大庆市
|
|
| S104
| 哈尔滨-
大安
| 141.000
| 153
| 12.000
| 三级
|
|
大庆市
|
|
|
S104
| 哈尔滨-大安
|
157.38
|
191.454
|
34.074
|
三级
|
|
大庆市
|
|
|
G203
|
绥化-沈阳
|
251.168
|
261.168
|
10.000
|
三级
|
|
大庆市
|
|
|
G203
|
绥化-沈阳
|
266.081
|
278.725
|
12.644
| 一/二级
|
|
大庆市
|
|
|
S311
|
绥化-泰来
|
171.500
|
179.400
|
7.900
|
一级
|
|
大庆市
|
|
|
S311
|
绥化-泰来
|
154.862
|
171.452
|
16.590
|
二级
|
| 绥化市
|
|
| S503
| 青冈-
祯祥镇
| 0.000
| 24.000
| 24.000
| 二级
|
| 绥化市
|
|
| S213
| 兰西—民
意
| 0.000
| 19.000
| 19.000
| 二级
|
| 绥化市
|
|
| G332
| 萝北-
额布都格
| 452.673
| 457.736
| 5.063
| 一级
|
|
绥化市
|
|
|
G203
|
绥化-沈阳
|
101.250
|
114.900
|
13.650
|
二级
|
|
绥化市
|
|
|
G203
|
绥化-沈阳
|
116.080
|
126.870
|
10.790
|
二级
|
|
绥化市
|
|
|
G203
|
绥化-沈阳
|
151.600
|
154.500
|
2.900
|
一级
|
|
绥化市
|
|
|
G301
| 绥芬河-满洲里
|
681.623
|
686.038
|
4.415
|
一级
|
|
绥化市
|
|
|
S311
|
绥扎公路
|
171.452
|
177.473
|
6.021
|
一级
|
|
绥化市
|
|
|
S503
| 青冈-祯祥镇
|
33.000
|
49.126
|
16.126
|
二级
|
|
黑河市
|
|
|
S211
|
黑河-双城
|
46.518
|
122.400
|
75.882
|
二级
|
|
黑河市
|
|
|
S211
|
黑河-双城
|
127.408
|
217.554
|
90.146
|
二级
|
|
黑河市
|
|
|
S302
| 黑河-加格达奇
|
16.900
|
60.000
|
43.100
|
二级
|
|
黑河市
|
|
|
S214
| 前进-胡吉吐莫
|
16.380
|
43.250
|
26.870
|
二级
|
|
黑河市
|
|
|
| 丹东-阿勒泰
|
3172.622
|
3215.538
|
42.916
|
一级
|
|
黑河市
|
|
|
| 黑河—双城
|
122.400
|
127.408
|
5.008
|
二级
|
|
黑河市
|
|
|
S302
| 黑河-加格达奇
|
230.500
|
328.138
|
97.638
|
二级
|
| 大兴安
岭
| 呼玛河
大桥
| 2256.754
| G111
| 北京—漠
河
|
|
|
| 2 类
|
| 伊春
|
|
| S207
| 伊春—
牡丹江
| 109.087
| 127.819
| 10.003
| 一级
|
| 伊春
|
|
| G222
| 嘉临公路
| 216.599
| 274.584
| 57.985
| 二级
|
|
伊春
|
|
|
G332
| 萝北—额布都格
|
150.564
|
191.422
|
40.858
|
二级
|
|
伊春
|
|
|
S207
| 伊春-牡丹江
|
161.000
|
189.174
|
28.174
|
二级
|
|
伊春
|
|
|
G222
|
嘉临公路
|
294
|
307.619
|
13.619
|
一级
|
|
伊春
|
|
|
G222
|
嘉荫-临江
|
92.867
|
137.74
|
44.873
|
一级
|
| 伊春
| 乌拉嘎
桥
| 2917.113
| G331
| 丹东—阿
勒泰
|
|
|
| 3 类
|
| 伊春
| 乌马河
大桥
| 264.509
| G332
| 萝北—额
布都格
|
|
|
| 3 类
|
| 鹤岗
|
|
| G332
| 萝北—
额布都格
| 122.814
| 150.564
| 27.750
| 二级
|
| 佳木斯
|
|
| S203
| 同江—汪
清
| 82.279
| 100.713
| 18.434
| 三级
|
| 佳木斯
|
|
| S514
| 桦南—依
兰
| 0.000
| 43.479
| 43.479
| 二级
|
|
佳木斯
|
|
|
G221
| 同江—哈尔滨
|
355.839
|
375.808
|
19.969
|
二级
|
|
佳木斯
|
|
|
G102
| 北京—抚远
|
1693.986
|
1708.556
|
14.570
|
一级
|
|
佳木斯
|
|
|
G221
| 同江—哈尔滨
|
335.932
|
345.839
|
9.907
|
一级
|
|
佳木斯
|
|
|
G102
|
北京-抚远
|
1783.620
|
1815.530
|
31.910
|
二级
|
|
佳木斯
|
|
|
G102
| 北京—抚远
|
1859.612
|
1875.342
|
15.730
|
一级
|
|
佳木斯
|
|
|
G221
| 同江-哈尔滨
|
0.000
|
22.550
|
22.550
|
二级
|
|
佳木斯
|
|
|
S308
| 小佳河—亮子河
|
90.027
|
162.159
|
72.132
|
二级
|
|
佳木斯
|
|
|
S203
|
同江-汪清
|
20.334
|
28.990
|
8.656
|
三级
|
| 七台河市
|
|
|
G229
|
饶河-盖州
|
318.000
|
328.000
|
10.000
| 一,二级
|
| 七台河
市
| 倭肯河
大桥
| 205.581
| G201
| 鹤岗—大
连
|
|
|
| 3 类
|
| 七台河
市
| 碾子河
桥
| 372.583
| G229
| 饶河—盖
州
|
|
|
| 2 类
|
| 双鸭山
|
|
| G501
| 集当公路
| 14.667
| 18.400
| 3.733
| 一级
|
|
双鸭山
|
|
|
G501
| 集贤—当壁
|
14.667
|
36.806
|
22.139
|
一级
|
|
双鸭山
| 方胜挠
力河大桥
|
204.35
|
G229
| 饶河—盖州
|
|
|
|
2 类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提供单位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扫描件,并提供以上人员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查询明细,以下属于建办市函〔2019〕92 号规定的 6 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 6 类情况的证明文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
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不提供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人员应为联合体成员人员之和。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
2、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
3、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正文 3.5.2 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近三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即视为承诺,无需附查询截图。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
1
|
在本单位工作 3 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
且具有 10 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 2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
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需撤离需投标人出具相应承诺)
|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在本单位工作 3 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
且具有 10 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 2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
1
|
在本单位工作 3 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
且具有 10 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 2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独立隧道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
注:
1、拟投入人员均须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人员 2026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下属于建办市函〔2019〕92 号规定的 6 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 6 类情况的证明文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不提供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业务评定书或公路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项目有关截图或其他能证明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可清晰体现出负责人名字。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
3、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可一人多职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5、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最低要求)
合同段:DJ1
|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注:
1、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后应附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2、应保证所有证明材料清晰可辨、有效,否则按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财务报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以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以业绩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代建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
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
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网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
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
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
容。
(10)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13)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
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各负责人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8)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
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代建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35 分 主要人员:25 分
业 绩:25 分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十四条“对于供应充足、潜在投标人竞争比较激烈的招标项目,招标人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判断‘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标准和评标委员会的处理程序。”,本项目对异常低价投标进行甄别处理。
异常低价甄别与评审程序:
1、启动标准:
在第二信封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比对。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同时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即下浮比例超过20%),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说明材料内容:
(1)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须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及履约可行性。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成本构成明细表,包括服务人员费、管理费、办公费、服务所需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折旧费、材料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构成;
②主要材料、设备的来源与使用价格依据;
③拟采用的服务方案、技术措施及其经济性分析;
④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⑤利润水平说明及预期回报分析;
⑥其他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和履约能力的材料。
(2)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的依据:
①人员、设备闲置;
②亏本让利;
③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④获取类似项目业绩;
⑤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3、说明材料提交与澄清:
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须在电子询标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说明:
(1)投标人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该投标人发出书面说明函,明确要求其就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材料审核与合议:
(1)评标委员会应集体审核投标人提交的说明材料,重点审查:
①成本构成是否完整、合理;
②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可行;
③风险与利润是否合理体现;
④是否存在低于成本竞争的情形。
(2)评审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
5、审查结果处理:
(1)若投标人未作任何答复或明确放弃澄清,视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有权在第二信封初步审查阶段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在电子询标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未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投标报价和异常低价澄清说明难以抵消合同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否决依据;
(3)评标委员会对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提交给
招标人:
①认定为合理低价:如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报价合理,则继续参与后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认定理由。
②认定为异常低价:如认定其报价属于异常低价,或投标人未按要求澄清,评标委员会应在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否决依据。评标基准价去除该异常低价报价后重新计算,不再重复进行二次异常低价评审。
6、记录与报告:
(1)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触发原因、澄清过程、评审要点、表决情况及最终结论;
(2)如认定投标人存在恶意低价竞标行为,招标人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X(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2.2.1
(1)
|
代建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责
|
5 分
| 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责一般,得 3 分;较好,得 3(不含)~4 分;科学合
理,得 4(不含)~5 分。
| 代建管理框架
思路及工作方案
|
5 分
|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一般,
得 3 分;较好,得 3(不含)~4 分;措施得力,得 4(不含)~5 分。
| 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
5 分
| 施工阶段质量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3 分;较好,得 3(不含)~4 分;科
学合理,得 4(不含)~5 分。
| 工期管理控制措施
|
4 分
| 工期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较好,得 2.4(不含)~3.2 分;科
学合理,得 3.2(不含)~4 分。
|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
4 分
|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较好,得 2.4(不含)~3.2 分;科
学合理,得 3.2(不含)~4 分。
|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
|
4 分
|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较好,得 2.4(不含)~3.2 分;科
学合理,得 3.2(不含)~4 分。。
|
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
|
4 分
| 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一般,得
2.4 分;较好,得 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 3.2(不含)~4分。
|
环保管理控制措施
|
4 分
|
环保主要工作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较好,得 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 3.2(不含)~4分。
|
2.2.4
(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
9 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 5.4 分;
每增加1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加
1.8 分,最多加 3.6 分。
|
|
|
|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
8 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 4.8 分;
每增加1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加
1.6 分,最多加 3.2 分。
|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
8 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 4.8 分;
每增加1 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经历加
1.6 分,最多加 3.2 分。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中分值;E1=1;E2=0.5。
|
2.2.4
(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 分
|
代建业绩
|
25分
| 投标人承担5 项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得15分;
每增加1 项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加5分,最多加10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5分。
注
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2、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部门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业务评定书或公路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项目有关截图,
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可清晰体现出负责人名字。
3、投标人企业业绩需按投标人须知正文 3.5.2 项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得分不予认定,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投标人企业业绩为联合体各成员之和。
4、如单个业绩可满足多个加分要求,可分别进行认定。
5、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或 7 人以上时,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