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邱县现代化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邱县行政审批局 |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邱审备字〔2026〕147 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邱县 | 招标内容: | |||||||||||||||||||||||||||||||||||||||
| 邱县现代化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邱县现代化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 邱县行政审批局 以 邱审备字〔2026〕14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骏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骏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邱县现代化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详见附件。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等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施工(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符合下述3类任意1种情形均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6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1.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 (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所承担合同内容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9 00:00 至 2026-05-2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1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评标专家采用远程异地进行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骏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鹏,电话:0310-8369912代理机构:河北华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景超,电话:0310-83922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邱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0-836789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