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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行政办公类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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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编号:XHXYGG202605180002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行政办公类报废资产处置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605180001
采购内容和范围: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要求:
(一)处置单位: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3.提供金属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及环境竣工验收(环评批复中的利用方式和能力均应满足项目要求,且通过环境竣工验收);
4.提供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表;
5.利用单位、处置单位工艺流程、上一年度利用产量或处置量、利用单位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情况;
6.提供已注册“四川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又称“无废四川”)的证明材料;
(二)收集单位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与其合作的废旧电器下游公司(直至最终处置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议或合同(若响应方暂不能提供有效协议或合同的,可提供书面承诺“确认成交后5日内提供”);
3.提供合作的废旧电器下游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4.提供四川省内的“金属利用处置单位”以及“废旧电器利用处置单位”为其合作单位,不允许跨省清运;
5.提供合作的金属利用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提供响应方与其合作的金属利用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议或合同(若响应方暂不能提供有效协议或合同的,可提供书面承诺“确认成交后5天内提供”);
7.提供其合作的金属利用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及环境竣工验收(环评批复中的利用方式、技术工艺、利用能力均应满足项目要求,且通过环境竣工验收);
8.提供其合作的金属利用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表;
9.提供其合作的金属利用单位已注册“四川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又称“无废四川”)的证明材料;
(三)成交人须书面承诺:
1.按照我方要求签订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承诺书(我方与利用单位签订);
2.若处置单位跨省利用的,须承诺协助工厂完成跨省备案、审批手续等义务,若因成交人提供材料问题导致无法完成跨省备案、批准手续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责任;
3.合同中最终利用单位、利用工艺、技术能力、运输方式、运输路径、污染防治要求等与响应文件保持一致,若成交后变更利用单位或利用方式工艺等,则取消成交资格;
4.成交人需承诺实际出厂数量与运输、最终利用数量一致,利用方式和最终利用单位与合同约定一致,并将运输、利用情况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告知工厂若实际利用方式、数量、去向和最终利用单位与合同不一致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责任。
5.成交人处置利用过程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因成交人未按新固废法要求进行处置导致工厂面临相应环保处罚的,成交人应全额支付相应罚款金额,我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责任。
(四)信誉要求:
1.未被华润雪花啤酒列为黑名单供应商;
2.供应商未被行政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与者请自行登录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_ 2026-05-21 12:00:00 __(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内容:申请人应根据上述资格要求逐项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对提供的证明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方式: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提交将被拒收。若采购人要求线下提供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按相关要求提供。
资格预审项目将通过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浚星
电话:19511881224
邮箱:zhangjunxing6@crb.cn
六、答疑澄清、通知
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七、服务费交纳
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供应商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和服务费交款通知书10日内,向平台运营方(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发送成交通知书。平台运营方在收到服务费后向成交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收费标准: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元的采购项目,免收服务费。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元的采购项目,按成交金额的0.15%向成交人收取(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分)。单项目总收费封顶100000元。其他说明:
(1)总价采购,收费基数为成交金额;单价、费率采购,收费基数为预算金额。
(2)单项目存在多个成交人情形的,按总成交金额计算收费总额,各成交人按成交比例分摊;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以上,但单个成交人成交金额少于50万仍按比例收取服务费。
退款说明:成交通知书发布后,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已完成,成交人已交纳服务费不予退还。
多成交人服务费收取示例:
以某项目总成交金额100万为例,A、B、C多成交人情形,总服务费为0.15万,
供应商A成交金额为50万,A服务费为0.075万;
供应商B成交金额为30万,B服务费为0.045万;
供应商C成交金额为20万,C服务费为0.03万。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szecp.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如对采购项目有异议,请登录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菜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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