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518002817-22046 原合同编号:KC-20260518002817-22046
二、合同名称: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原合同名称: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5-230001-083470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
地址: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江滨路8号
联系方式:17703606777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新鹤C区人寿财险办公楼
联系方式:15946647779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是否为预付款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和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分为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5,671.78 | ¥5,671.78 | 无 |
合同金额: 5,671.78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柒拾壹元柒角捌分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18日至2027年05月17日
履约地点:宝泉岭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2026年05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附件: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