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4000大卡煤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4000大卡煤采购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以最终审批时间为准。 收货地址: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4000 kcal/kg,全水分(Mt)≤25%,灰分(Aad)≤25%,硫含量(St.ad)≤1.5%,粒度≤100mm。 考核条款:详见合同内容 保供量:3万吨/年 运输车辆要求:包钢公司位于包钢厂区内,包钢门岗要求进厂车辆排放为国六及以上车辆。运输车辆须配有GPS定位装置。 付款方式:电汇、承兑 定标方式:竞价。 报价要求:报价人必须上传签字盖章合规的报价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金隅集团没有不良信息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函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拉入黑名单。 5、若中标供应商无法履约中标结果,导致子公司使用物料滞后将扣除违约供应商竞标保证金后拉黑处理。 6、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供货数量要求,并能保证按照要求拉运货物。本次中标后无不可抗外部因素影响,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本价格连续供货3个月以上(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处理),如无法保证,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拉黑。 四、报价单的获取: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为准,网址:https://www.bbmgzc.com/。 五、投标保证金和账户信息 投标时缴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按国家法律规定予以返还保证金;如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结束后予以退还。 公司名称: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包头白云南路支行 账 号:15050171667300000295 六、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不退还的情形 1.中标人未执行或未履行合同; 2.疑似串标,且被阳光平台自动拉黑; 3.资格后审中发现参标单位间存在同一股东、监事、管理人员等关联性的关系,疑似串标围标; 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5.投标人恶意报价扰乱市场价格。 七、中标结果公示: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bmgzc.com/,如中标后30日内拒绝签订合同,全额扣除保证金,并拉入集团黑名单。 八、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 刘晓辉 15044711736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 苟嘉丽 13009553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