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凡是在营业范围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均可报价。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以上材料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被视为无效响应。 3、信誉要求: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未被列入金隅集团、冀东水泥黑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付款方式、送货方式及送货验收 1、中标单位送货至我公司指定位置。 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我公司规定参数、要求及数量供货,如发现与规定参数、要求及数量不一致,货物退回重新供货;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仿制品,轻者警告退换货,严重者取消报价资格,列入黑名单;中标单位中标不按照中标内容供货的严重者取消报价资格,列入黑名单。 3. 验收标准、方法按买方使用要求验收,卖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若达不到买方使用要求,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阳泉冀东水泥 联系人:穆会霞 电话:18535361127 四、 报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报价“截止日期”,到截止日期后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报价。 2、报价为含税单价。 3、若有备注或附件严格按要求报价。 4. 定标:多项物料询价需接受分项定标。 5. 若中标签订合同后开发票的物料名称与型号与询价物料保持一致。 6. 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视为有效报价文件),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有效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有效报价文件的投标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详见询价文件《报价单》。 7. 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8.若供应商在已中标、签订合同中及已签订合同等任何一个阶段被列入招采平台黑名单,本公司有权与其停止交易。 9. 报价单位需在报价前核实清楚各种参数、型号及要求等,定标后不接受再次核实。 10. 货到验收合格后开票挂账后付款。 11. 送货必须带供货清单(阳光招采平台带二维码的清单:阳光招采平台--订单管理-订单列表并配送打印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