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南二巷动物防疫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2日 08时47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采-秦都区-2026-00066
项目名称:动物防疫物资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动物防疫物资):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2,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兽用疫苗 | 采购动物防疫物资 狂犬病疫苗 一次性注射器 消毒药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2,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周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动物防疫物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至 2026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南二巷动物防疫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08时47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南二巷动物防疫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08时47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南二巷动物防疫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询价通知书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 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执行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 51 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库〔2021〕35 号)
(1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泉南二巷
联系方式:029-33547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泉南二巷
联系方式:029-335479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9-33547941
咸阳市秦都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6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