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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发布时间:2026-05-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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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34-264XZ1QF0033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
2.项目背景: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成立,控股股东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注册资金9.33亿元。公司已于2022年7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6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服务机构。
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银行类金融机构,按照推荐排名优先选聘排名前三名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第二标段:证券类金融机构,按照推荐排名优先选聘排名第一的证券类金融机构。
招标范围:拟注册不超过20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通过选聘确定主承销商(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类金融机构)负责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的申报、承销,包括协调各方中介、监管报批、尽职调查、承销、簿记以及其他发债相关的各项工作(最终以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为准)。
4.项目计划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期债券全部偿付为止(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金融机构要求:
(1)银行类金融机构:需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金融许可证》,同时持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格;
(2)证券类金融机构: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持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带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正文等;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7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规定的获取时间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如有疑问可拨打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991-4182346,平台确保对供应商的信息予以保密)后购买采购文件。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1室);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6.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991-3921001
联系邮箱:lxnyjw@lixinner.com
九、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
联系人:李强
电话:0991-39210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13999224290、0991-4535634
    
电子邮件:2023882878@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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