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新青年城市花园中央饭堂合作运营 | 项目编号 | 2600159C |
| 委托方 | 珠海红宝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697742199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05月15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年05月25日 |
| 批准机构 | 珠海红宝石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 项目概况 | 为保障新青年城市花园配套设施功能,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启动新青年城市花园中央饭堂(一期商业 10#、1#、12#商铺)的招商工作,采用租金底价竞价 固定营业分成比例模式。坐落位置:珠海市香洲区晨光路222号新青年城市花园10号、11号、12号商铺。饭堂面积:约700平方米(含后厨、备餐区、就餐区)。委托方提供现有装修、设备、设施(详见设备移交清单),竞得人负责本项目经营。合作期满竞得人如数退还委托方,如有损坏由竞得人维修或者照价赔偿;竞得人在经营期间的设备维修、更换设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委托方只提供现有设备,竞得人必须充分了解设备情况,如在今后经营过程中再需要添置相应设备,均由竞得人负责添置。本项目主要保障新青年城市花园企业团租客户及周边区域内教师、医生就餐需求。竞得人负责食堂的经营,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委托方提供协助。具体详见附件《物业清单明细表》及其他披露事项。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委托方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 资格审核联系人 | 邱工 |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 13697742199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 1、标的物业处于空置状态,按标的现状出租。 2、竞价人在项目公告期间自行联系查勘现场,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晨光路222号新青年城市花园10号、11号、12号商铺。 联系电话:吴西; 联系人:13809805823。 3、《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作协议》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协议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提交履约保函的方式,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三个月房屋租金作为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合同期满竞得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5、竞得人需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 6、本项目采用租金底价竞价+固定营业分成比例模式。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租金底价为每月15元/㎡,合作期限暂定 3 年(含装修免租期 3 个月)。营业额分成采用全额累进方式,具体标准为:月营业额低于 30 万元,不计提成;月营业额在 30 万元(含)至 45 万元之间,按当月营业额的 4%提成;月营业额在 45 万元(含)至 60 万元之间,按当月营业额的 6%提成;月营业额达到 60 万元(含)及以上的,按当月营业额的 8%提成。 7、竞得人应于每月5号前向委托方提交上月食堂经营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食材采购支出、人工成本、水电气费用、管理费用、税金等明细,经委托方审核确认;若月度核算出现亏损,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委托方补偿或降低服务标准。 8、装修免租期约定。本项目免租期:委托方为竞得人提供免租期 3 月,免租期内免收租金,但运营所产生的水电、燃气(如有)等费用不免除,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备案。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物业用途。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租、转租、转借或改变物业用途,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分租、转租、转借项目不得超出委托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分租、转租、转借期不能超过合同约定剩余的出租期限,竞得人签订转租、分租、转借合同后须送壹份给委托方备案。 10、在合作期限内,委托方按年度组织企业团租客户及周边就餐客户代表对食堂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不满意、满意,考评方案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若满意率低于85%,竞得人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后满意率仍不达标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合作期限届满后,委托方还未确定新的经营者时,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竞得人应继续经营至当年度结束或者新的经营者进场经营时为止。 11、竞得人必须于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或存款方式缴清当月租金及上月水电费等因使用租赁场地而产生全部费用。竞得人须承担本项目运营所产生的水电、燃气费(如有),委托方协助解决室外水电、燃气(如有)故障困难;如属竞得人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每月10日前自觉按水电表计算交纳上一个月水、电、燃气(如有)费用给委托方。竞得人逾期支付水、电、燃气费用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竞得人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两个月以上的,或者承租期间出现拖欠费用累计3次及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新青年城市花园中央饭堂合作协议》。 13、项目投诉、质疑处理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56-2991946 。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一)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二)竞买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 (三)竞买人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其中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竞买人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无须提供,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视为无列入)。 (四)竞买人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一个食堂承包经营或餐饮服务经营项目业绩(注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 (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其中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 (四)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 |||
|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5月15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17时00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6年05月15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6年5月15日9时至2026年5月26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6年5月26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260951、7260962 |
| 竞买须知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1.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2.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1.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2.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1.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2.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180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1.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2.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 |||
| 备注 | |||
| 1、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公示3个工作日,未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2、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下载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fwzn/detail?id=1636634982908821506 | |||
| 项目编号 | 2600159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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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新青年城市花园中央饭堂合作运营 | ||
| 标的编号 | 2600159C001 | ||
| 标的名称 | 新青年城市花园中央饭堂合作运营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