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支队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350201]GWCG[GK]2026026、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支队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支队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8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6026
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支队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1,5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支队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071,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71,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7031199-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 1蔬菜类2肉类3禽肉类4水产类5干货类6冷冻食品7冷冻调理食品8豆制品9调料类10杂粮类11食用油12禽蛋类13水果类14乳制品 | 1(元) | 否 | 投标人必须保证日常配送供应的商品符合各类食品卫生标准,满足相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以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质量法规的规定。中标人必须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厂等正规厂家)采购,调味品等必须是正规商品,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中标人必须于每日05:30至07:00将全部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对零星配送请求,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送达。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检测报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交货验收程序如下:双方人员核对送货单据;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予退货处理或中标人负责更换货物;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中标人负责更换货物;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中标人负责更换货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中标人必须按订货数量补齐,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采购人场所。其它要求,如中标人配送的货物(包括加工)不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货物验收合格后 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 2,071,500.00 | 农、林、牧、渔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
备注: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下列情形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一)销售食用农产品;
(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四)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投标人若有符合上述备注情形之一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作出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未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故本项目不适用优先类节能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未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故本项目不适用优先类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5-15 至 2026-05-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08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支队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2017号
联系方式:肖警官18359264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26736、223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萍、黄建、郑莹莹
电话:0592-2226736、223376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5日
相关附件:
厦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支队2026年食堂主副食采购([350201]GWCG[GK]202602620260515002)-文件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