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韩寺镇潘店胡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中牟磋商采购-2026-15 | |||||||||||||||
| 2、项目名称: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韩寺镇潘店胡村道路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527,137.32元 | |||||||||||||||
| 最高限价:1527137.32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5.2工期:9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6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电子缴款凭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打印留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5月18日 至 2026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供应商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 | |||||||||||||||
| 3.方式:供应商进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分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zhongmou/),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磋商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zhongmou/)电子交易平台。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分中心(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第 一 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依据豫招协[2023]002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相关要求执行,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 4、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部门: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乡后一街与丰东路交叉口东南约8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5238629931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乡后一街与丰东路交叉口东南约80米 | |||||||||||||||
联系人:李老师 | |||||||||||||||
| 联系方式:1523862993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一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09号 | |||||||||||||||
联系人:李先生、晏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1-6536653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晏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1-653665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