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工程队伍分包招标
项目编号:GK2026051400154191(试)
发布时间:2026-05-16 10:00:00
发布单位: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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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工程队伍分包招标
公告内容: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工程队伍分包招标(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工程队伍分包招标(包件名称)
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51400154191(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劳务工程队伍(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 。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4.0万m³/d的强化处理应急处理设施,包括:单套规模为2.0万m³/d臭氧高级氧化装置(成套装置)2套、单套规模为2.0万m³/d生物炭流化床反应器(成套装置)2套;臭氧发生器间与鼓风机房1座、原水加药间及提升泵房1座、液氧站与二氧化碳气站1座;厂区内水厂生产管线、自用水管线、雨水管线、采暖管线、加药管沟、氧气臭氧管沟及厂区道路等。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水加药间及提升泵房、臭氧发生器间与鼓风机房全部劳务工程施工等,主要包括挖土方、回填方、基础、主体结构、模板脚手架工程安装、屋面及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厂区内水厂生产管线、自用水管线、雨水管线、采暖管线、厂区道路等劳务班组施工作业全部内容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劳务工程队伍拟招1家施工队伍。
计划工期: 275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5月30日 。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 投 标 人 允 许 中 1 个 标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iccec.cn/ )进行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 / 元,电汇支付(户名: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账号:01-10-000383-02),回执需注明: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项目劳务工程队伍购买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4.3 请于 2026年 5月 1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5月28日 9 时 00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项目经理部 。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德惠市第二净水厂水质强化处理应急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新华街道
联 系 人: 张鹏翔
电 话: 17386569055
2026年 5 月 16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 。
|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用原件彩色扫描。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能力要求
|
1.在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在完成分包产值达到分包合同金额的20%之前能够保证项目资金周转及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不申请工程款支付;能够严格执行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条款,不要求招标人支付预付款。 2.我方若不遵守此承诺,贵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
|
注: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1 个,其中有 /个业绩应为与中交建筑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合作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应附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
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自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合同协议书需用彩色扫描,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无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安全负责人
| 1
| 建安C
|
作业人员
| 139人
| /
|
|
|
|
注:以上需明确特定管理人员(派驻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其他按工种类别及人员配备数量填写;管理人员应明确需具备的职业资格等级或职称等级,还应具有投标截止日期前 1 个月内查询的社保证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材料。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出厂年限
|
挖机
| 210
| 台
| 2
| 不早于2023年
|
自卸汽车
| /
| 台
| 3
| 不早于2023年
|
插入式振动器
| /
| 台
| 4
| 全新
|
钢筋切断机
| /
| 台
| 2
| 全新
|
钢筋弯曲机
| /
| 台
| 2
| 全新
|
钢筋调直机
| /
| 台
| 2
| 全新
|
电焊机
| /
| 台
| 10
| 全新
|
砂轮切割机
| /
| 台
| 2
| 全新
|
油漆搅拌机
| /
| 台
| 2
| 全新
|
注: 。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