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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R24003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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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R24003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010318001071 项目名称 R24003地块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010318001071009001 标段名称 R24003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2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R24003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施工(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A3206010318001071009001
A320601031800107100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24003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数据备〔2024〕5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4003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R24003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东、濠北路南
2.3 建设内容:R24003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户内和公区、地下及地上大堂装修、公共电梯间和楼梯间装修、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坡道、环保小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37381.71?。总建筑面积约83650?,地上建筑面积约54200?,地下建筑面积约29450?。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投资约13310万元;其中一标段估算投资约6910万元;二标段估算投资约64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1-6#楼;二标段为:7-13#及南、北区地库。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R24003地块建设项目改善型住宅装修工程,是支撑项目打造高品质改善型住宅的核心工程之一,其系统设计的综合性、材料选用的严苛性、施工工艺的精细性、多专业交叉的复杂性、全生命周期管控的专业性均达到较高水平,各项技术要求高于普通住宅装修工程,属于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  
2.9 工期:180日历天/标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居住建筑装修工程。
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表1民用建筑分类J1-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别墅、公寓。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还包含智能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该部分金额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⑥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自 2024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 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1 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详见附件一。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为9家时,则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9家,则由资审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3)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3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①如总得分相同的,则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优先;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信誉”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企业信誉”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资审入围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2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二。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2026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9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经济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鹏                          
联系人:顾欢欢
电话:0513-89018832                  电话:0513-8310938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顾欢欢
邮编:226200                         
传真:/
电子邮箱:  /                          邮编:226200 
电子邮箱:xdhqgs@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5900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一:
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满分38分)
特别提醒:资格预审文件中所需申请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备案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申请人应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认证体系(9分)
1、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2、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3、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至“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若有年审要求,需提供年审合格记录或标志等信息。如证书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二、财务状况(3分)
投标人提供的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不接受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仅供招投标使用、银行使用等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不接受企业合并报表相关数据);符合以上条件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三、类似业绩(7分)
(一)企业类似业绩(4分)
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装修工程。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表1民用建筑分类J1-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别墅、公寓。
(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3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装修工程。每有1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表1民用建筑分类J1-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别墅、公寓。
注:上述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还包含智能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该部分金额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⑥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⑦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中投标人类似加分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加分业绩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⑧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⑨以上业绩与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满足得分条件也可得分;同一业绩即为企业类似业绩又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亦可重复得分。
四、企业信誉(9分)
投标企业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得[9]分;
投标企业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得[7]分;
投标企业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得[5]分;
投标企业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得[3]分。
注:提供有效的电子税务局年度纳税信用评级信息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提供原件扫描至“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如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五、企业荣誉(2分)
(一)国优、省优奖项(1分)
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中,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省优奖是指由省(直辖市)建设厅颁发的奖项(如扬子杯、黄山杯、天府杯、钱江杯、白玉兰、汾水杯等);国优指“鲁班奖”或 “国家优质工程”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该奖项不予认可(即不得分),以上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否则该奖项不予认可(即不得分)。
②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二)文明工地、星级标化工地(1分)
投标人自2024年4月1日(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中,有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工地或星级标化工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该奖项不予认可(即不得分),以上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否则该奖项不予认可(即不得分)。
②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8分)
根据本工程特点,资审委员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每位评委出1题,共5题,系统随机抽取2题,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0(含)~8(含)分。答辩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请各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抵达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4楼 )开标室(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签到并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两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答辩题目一致,兼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只需答辩一次。
 
附件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按照
一、二的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前面已评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若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如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以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任一标段不因本标段中标结果的改变而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且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原中标单位进行处理。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查询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导入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原件彩色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申报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自行办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各投标人总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名。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14 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84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不得超过对应最大页数,每超过1页的,扣 0.1分,该评审项分值扣完为止。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5 页
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 4页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页
1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2  页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 12  页
2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 20  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 12  页
2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BIM演示视频(不低于5分钟),通过BIM技术对本工程全面信息化,可视化,对施工方案动画的模拟及效果展示,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动画视频展示观感具有美感。
投标人须将BIM演示文件采用AVI或mp4格式压缩成RAR或ZIP格式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图纸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上传的文件酌情打分。
3分
2.3.4(2)
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023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装修工程,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表1民用建筑分类J1-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别墅、公寓。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还包含智能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该部分金额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⑥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⑧该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含资格审查合格业绩及有限数量制得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满足得分条件亦可得分。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4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4 分
其他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实力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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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R24003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施工(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A3206010318001071009001
A320601031800107100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24003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数据备〔2024〕5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R24003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R24003地块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东、濠北路南
2.3 建设内容:R24003地块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户内和公区、地下及地上大堂装修、公共电梯间和楼梯间装修、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坡道、环保小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37381.71?。总建筑面积约83650?,地上建筑面积约54200?,地下建筑面积约29450?。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工程估算投资约13310万元;其中一标段估算投资约6910万元;二标段估算投资约64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1-6#楼;二标段为:7-13#及南、北区地库。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R24003地块建设项目改善型住宅装修工程,是支撑项目打造高品质改善型住宅的核心工程之一,其系统设计的综合性、材料选用的严苛性、施工工艺的精细性、多专业交叉的复杂性、全生命周期管控的专业性均达到较高水平,各项技术要求高于普通住宅装修工程,属于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  
2.9 工期:180日历天/标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居住建筑装修工程。
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表1民用建筑分类J1-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别墅、公寓。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还包含智能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该部分金额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⑥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自 2024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 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1 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详见附件一。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为9家时,则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9家,则由资审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 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3)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3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①如总得分相同的,则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优先;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信誉”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企业信誉”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资审入围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2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二。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2026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9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经济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鹏                          
联系人:顾欢欢
电话:0513-89018832                  电话:0513-8310938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顾欢欢
邮编:226200                         
传真:/
电子邮箱:  /                          邮编:226200 
电子邮箱:xdhqgs@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5900036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一:
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满分38分)
特别提醒:资格预审文件中所需申请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备案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申请人应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认证体系(9分)
1、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2、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3、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至“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若有年审要求,需提供年审合格记录或标志等信息。如证书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二、财务状况(3分)
投标人提供的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不接受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仅供招投标使用、银行使用等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不接受企业合并报表相关数据);符合以上条件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三、类似业绩(7分)
(一)企业类似业绩(4分)
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装修工程。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表1民用建筑分类J1-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别墅、公寓。
(二)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3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装修工程。每有1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表1民用建筑分类J1-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别墅、公寓。
注:上述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还包含智能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该部分金额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⑥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⑦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中投标人类似加分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加分业绩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⑧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⑨以上业绩与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满足得分条件也可得分;同一业绩即为企业类似业绩又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亦可重复得分。
四、企业信誉(9分)
投标企业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得[9]分;
投标企业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得[7]分;
投标企业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得[5]分;
投标企业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得[3]分。
注:提供有效的电子税务局年度纳税信用评级信息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提供原件扫描至“其他材料”中,否则不得分。如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五、企业荣誉(2分)
(一)国优、省优奖项(1分)
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中,获得过省优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省优奖是指由省(直辖市)建设厅颁发的奖项(如扬子杯、黄山杯、天府杯、钱江杯、白玉兰、汾水杯等);国优指“鲁班奖”或 “国家优质工程”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该奖项不予认可(即不得分),以上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否则该奖项不予认可(即不得分)。
②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二)文明工地、星级标化工地(1分)
投标人自2024年4月1日(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中,有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工地或星级标化工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
注:①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该奖项不予认可(即不得分),以上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否则该奖项不予认可(即不得分)。
②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8分)
根据本工程特点,资审委员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现场书面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每位评委出1题,共5题,系统随机抽取2题,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0(含)~8(含)分。答辩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请各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抵达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4楼 )开标室(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签到并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参加答辩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两个标段的项目负责人答辩题目一致,兼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只需答辩一次。
 
附件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按照
一、二的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各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前面已评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若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如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以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任一标段不因本标段中标结果的改变而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且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原中标单位进行处理。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查询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导入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原件彩色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申报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自行办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各投标人总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名。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14 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84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不得超过对应最大页数,每超过1页的,扣 0.1分,该评审项分值扣完为止。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5 页
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 4页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页
1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2  页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 12  页
2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 20  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 12  页
2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BIM演示视频(不低于5分钟),通过BIM技术对本工程全面信息化,可视化,对施工方案动画的模拟及效果展示,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动画视频展示观感具有美感。
投标人须将BIM演示文件采用AVI或mp4格式压缩成RAR或ZIP格式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图纸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上传的文件酌情打分。
3分
2.3.4(2)
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023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装修工程,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按照住建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表1民用建筑分类J1-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别墅、公寓。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评审元素在以上三个材料中有不一致的,以时间顺序后的材料上体现的为准。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予认可,如总包合同范围内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单独招标分包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该分包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还包含智能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该部分金额的,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公章的结算审计报告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人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⑥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不能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奖项、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⑧该项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含资格审查合格业绩及有限数量制得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满足得分条件亦可得分。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4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4 分
其他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实力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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