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2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2026年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5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
| 3 |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项目服务资源配置要求 | / | 增加: 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无效标。 |
| 4 | 第五章评审办法-F2技术部分评审 | 可视化监控服务方案评分(满分2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业务理解,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可视化监控设计方案,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①高点资源布置的可视化监控点位整体分布图(注:18米≤挂载高度≤24米的不少于7个,25米≤挂载高度≤30米的不少于5个;需提供点位资产证明,杆塔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②电力保障方案;③项目可视化监控服务方案;④质服务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上述各项内容的体现情况,由评审小组按顺序分别进行评审: 第一个档次(13-20 分):方案中该项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措施规范全面的; 第二个档次(7-13分):方案中该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出入,逻辑不清晰,措施缺失的; 第三个档次(1-7分):方案中该项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有较大出入,逻辑非常不清晰,无措施的; 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方案或未体现该项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 具体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第五章-F2技术部分评审 |
| 5 | 第五章评审办法-F2技术部分评审 | 服务保障措施评审(满分10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中心,本地监控服务中心面积不小于60平米,配备高清显示大屏,有值班人员不少于4名,且配有24小时值班人员;得10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中心,本地监控服务中心面积小于60平米,配备高清显示大屏,有值班人员不少于2名,且配有24小时值班人员;得7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中心,本地监控服务中心面积小于60平米,配备高清显示大屏,无值班人员;得4分。 投标人能够无法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中心,不得分。 注: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产权证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或平面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监控服务中心照片(照片不少于5张,内容需体现投标人信息); | 具体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第五章-F2技术部分评审 |
| 6 | 第五章评审办法-F3商务部分评审 | 项目服务人员(10分) 投标人须配备具备相关行业资质的专业维护人员,且必须同时持有《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低压电工证》相关专业证书。有两人满足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人得1分,满分10分。需提供社保证明和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具体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第五章-F3商务部分评审 |
| 7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876-3079255 | 联系方式:0876-7373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