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物资供应租赁中心5月15日(WX008)除尘器 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义煤公司河南大有能源物资供应租赁中心(以下简称“大有能源物资供应租赁中心”),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河南大有能源物资供应租赁中心5月15日(WX008)除尘器 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 交货地点:各使用矿井指定地点
· 交货期:公开询比价标段里要求交货日期仅供参考,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日期进行供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 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的生产制造厂家。
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货物应资证齐全有效,必须具有相对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如行业无此规定,技术参数无此要求,可不予提供此类证件)。
4. 投标人须具有近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 投标货物必须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主机相关配件要列出分项报价明细。
(二)、交货期
按技术参数要求,如无特别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质保期自安装使用之日起为一年。
(三)、付款方式
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正式收到条或出库单一并交予买受人,买受人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两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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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要求
·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供应商报价应为报价为含税/不含税到货价(可选)。注意:含费指含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包装费、装卸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3、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 4、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 5、煤矿井下用设备应符合有关矿用产品要求,需提供必备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质证书 (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技术要求),且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检验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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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bid.zyepp.com)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内容以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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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会务费
· 本次采购收取投标保证金0元,标书费0元及招标会务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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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
· 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 下午17:00整
· 2、核价方式:主要按供应商核价/分项最低价中标(特殊项目需打包除外)。
· 3、核价时间:同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4、本次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5、有关联系事项:备注生产厂家或品牌的物资,必须按我公司指定要求进行报价。凡不按指定厂家和型号进行报价,不能完全满足商务和技术条款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凡不能响应我方付款方式而继续报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 6、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 7、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8、中标后,双方签订代储代销协议的,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不得超过招标采购数量);签订合同的项目以招标数量为准;
· 9、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至需方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运杂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及技术规格书中所列备品备件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 10、合同期限:合同期范围内供方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数量进行供货,询比价要求的数量只作为参考。
· 11、付款方式:乙方根据物资调拨出库单明细及合同采购价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发票在甲方挂账并扣除总价10%的质保金后,次月按照甲方资金计划进行分期付款。
备注:参与厂家报价时请注意:核价时,含税单价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全部清空(不采用四舍五入法)。
☆☆☆报名厂家要严格按照《设备公开询比价报名资格审核资料要求》,依照目录顺序,如实逐项提供,并制作成一个PDF(大小一般不超过30M)上传。
资质审核、澄清技术联系人电话: 0398-5898562
联系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和平路西段物资供应租赁中心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