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一、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二、其他公告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工期: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15日内送货到客户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整机运行正常。”修改为“供货期限: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检测、备案登记后交付使用正常。”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书中12、其他要求★(关键指标)”修改为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2
| 其他要求★ (关键指标)
| 空气出气口采用三级过滤装置。
|
设备应通过当地质检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相应登记证书。
|
更换原出气口连接到分拣线长65米内径65mm主管道(无缝钢管)气路。
|
旧设备拆除和新设备安装由中标单位进行,需要有资质的安装公司实施,实施过程要符合当地质检部门要求(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
|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合同中第九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15日内免费送货到甲方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使用正常,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后送达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指定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南路666号烟草物流中心 ”修改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检测、备案登记后交付使用正常,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后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指定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南路666号烟草物流中心。
4.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5.提交询问(澄清、问题)时间和方式:顺延至2026年5月22日8时00分前;
6.澄清、答复:顺延至2026年5月22日17时30分前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省烟草公司蚌埠市公司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蚌埠市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长丰路258号生产指挥中心院内
联系人:张道磊
电话:139652417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合德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599号仁合大厦7、8楼
联系人:王杰
电话:18949365577
电子邮件:4043059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