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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黄埔大道以南、马场路以东地块AT111337项目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公告-中标公示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5-1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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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黄埔大道以南、马场路以东地块AT111337项目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378]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2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
3(主)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研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正道设计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6(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主)广东省建工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主)广州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中铁建设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成)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主)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16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19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1928503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3101房自编48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536908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招标人名称:广州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15日
相关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EPC(盖章).pdf资审报告(已标密文).pdf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黄埔大道以南、马场路以东地块AT111337项目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378]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2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
3(主)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研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正道设计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6(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主)广东省建工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主)广州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中铁建设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成)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主)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16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19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1928503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3101房自编48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536908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招标人名称:广州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15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黄埔大道以南、马场路以东地块AT111337项目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378]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2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
3(主)广州城建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研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正道设计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6(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主)广东省建工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主)广州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中铁建设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成)湖南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主)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16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19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19285030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3101房自编48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536908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招标人名称:广州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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