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别说明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 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即承接本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且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标的名称为“龙岩学院学生公寓供热水系统建设改造及运营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
| 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 |
|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 /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
| 银行账号:6232636400107845130 / 171100100100427725111488 |
| 特别提示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高经营(年) | 每吨热水向学生售价固定单价(元/吨) | 所属行业 |
| 1 | 龙岩学院学生公寓供热水系统建设改造及运营项目 | 10 | 3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