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重庆三峡水务2026-2027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6-05-15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三峡水务2026-2027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答疑
 
1、致: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仔细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发现资格审查业绩与商务评分业绩口径不一致,现提出质疑并申请补遗澄清:
1.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要求:投标人以代理商、经销商身份投标的,资格业绩可选择提供投标人业绩或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任意其一。
2. 但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业绩评分中,未明确代理商、经销商是否可以使用制造商业绩参与商务打分,规则不清晰,易造成评标标准不统一,影响投标公平。
现请求招标人发布补遗文件,明确:
投标人以代理商或经销商身份投标的,商务部分业绩评分,提供投标人业绩或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二者任选其一均可计分。
恳请贵方尽快书面澄清答复。
回复:提供投标人业绩或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二者任选其一均可。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要求提供“5.其他要求:《押运人员押运证》。”聚丙烯酰胺不属于危险货物,因此运输时不需要《押运人员押运证》,建议招标人删除此项要求。
回复:其他要求中取消《押运人员押运证》要求。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人以代理商或经销商身份投标的,提供3.1投标人业绩和3.2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其中之一。”
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10分)”:投标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另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一年聚丙烯酰胺供应量累计达到100吨及以上,得5分,最多得10分。
请问: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的认定范围,是否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要求保持一致,即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人业绩”或“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二者之一?
回复: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人业绩”或“投标货物制造商业绩”二者之一。
 
4、问题:2:
招标文件第43页和82页要求:“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应符合下表各项指标要求,如有一个指标不符合,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要求“水解度:20~40%”。招标文件中引用的质量标准为GB/T 17514-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处理剂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该标准中不存在的“水解度”指标。
若按GB/T 17514-2017执行,请将该指标要求修改为“阴离子度”,并明确其合格范围(如:20~40%)。
回复:将“水解度”指标修改为“阴离子度”,指标值:20~40%。
 
5、招标文件第43页和82页要求:“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应符合下表各项指标要求,如有一个指标不符合,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要求“水解度:20~40%”。招标文件中引用的质量标准为GB/T 17514-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处理剂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该标准中不存在的“水解度”指标。
若按GB/T 17514-2017执行,请将该指标要求修改为“阴离子度”,并明确其合格范围(如:20~40%)。
回复:将“水解度”指标修改为“阴离子度”,指标值:20~40%。
 
6、我司拟参与贵司组织的“三峡水务2026-2027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的投标,在研读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得到贵司明确,具体问题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提供“5.1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对应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招标文件第10页),将此项作为资格性审查的必备条件。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由于“聚丙烯酰胺”未被列入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名录,因此“聚丙烯酰胺”生产企业无须办理且无法提供此证件。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为资格条件,实质上排除了所有潜在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建议招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删除或更正上述条款要求,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回复:取消《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
 
7、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类似业绩(10分)中,“在满足业绩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资格业绩不参与评分),投标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另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一年聚丙烯酰胺供应量累计达到100吨及以上,得5分,最多得10分”。这个意思是任意2年供应量都达到100吨以上就可以得10分,还是说任意一年供应量达到200吨以上得10分呢?请明确说明
回复:任意2年供应量都达到100吨以上就可以得10分,即另每提供1个聚丙烯酰胺年供应量累计达到100吨及以上的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
 
 
招标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5日
三峡水务聚丙烯酰胺采购答疑.pdf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