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山东\n \t 1、济宁市车站西路25号 1-2层钢结构房屋租赁权\n

公告-招标公告
山东
发布时间:2026-05-15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项目编号CQSWSZ202600039001
项目名称1、济宁市车站西路25号 1-2层钢结构房屋租赁权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济宁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null
交易机构名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价款形式金额
挂牌价格473000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10工作日
挂牌日期2026-05-15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竞买人在竞价报名前须办理网上注册并办理CA及电子签章,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nsggzy.cn)《产权交易注册流程》及《CA及签章办理》。
2、竞买人须自行下载《网上竞价出让须知》,认真查看相关内容,因技术故障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开文件的,请联系中介机构获取竞价出让须知文件,参加竞买即视为完全接受网上竞价出让须知内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竞买人通过网上竞价系统所报的每轮报价以及最终的成交价均为每年的经营租赁权报价。
4、拍租房屋内外存在原承租人部分装饰装修,竞买人竞买成交后须和原承租人协商解决装饰装修补偿和房屋腾空事宜,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原承租人腾空后5日内出让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成交租赁权对应房屋的交付手续,买受人承担成交租赁权对应房屋被占用导致的延期交付等不确定风险。
5、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必须安全使用房屋、水、电、暖、气等设施,因使用不当而发生的所有安全、环保、意外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租赁期内,承租人因自身经营或其他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承租人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且承担出让人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违约金从房屋租赁保证金余额中扣取,余额不足的,承租人于提出解除合同3日内向出让人指定账户支付剩余违约金。承租人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出租人依法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承租人作为违约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出租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所有费用。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