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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酒店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项目邀请函

公告-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
发布时间:2026-05-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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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机场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大兴国际机场分公司】 :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南方明珠酒店(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北京酒店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500641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主要采购1家供应商为北京酒店提供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配套服务,合同周期为最长不超过2年,第一周期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核算,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用103491.32元,下年度(即2027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按实际核算的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用结算,需提供核算费用的书面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合同周期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含税总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北京酒店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项目
最长不超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价格测算:
第一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北京酒店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项目物业费【年度】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3491.32元;
第二合同周期:2027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8日水气业务物业费根据甲方缴费确认单及计算明细,双方确定下一个价格周期的收费标准。
 
250000元
 
税率6%。
供应商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价格,则自价格调整文件规定之日起,按照相关标准调整的价格执行。
合计
250000元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按实际核算的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用结算,供应商须提供核算费用的书面文件作为支付依据。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北京酒店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物业费项目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兴五街与航源路十字路口西北角南航城4号楼
最长不超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
1.7 合同期限:最长不超2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直接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直接采购。
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直接采购文件的获取2.1 获取直接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9】日;
2.2 直接采购文件获取途径:通过邮箱获取。
3、响应文件的递交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件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4.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南方明珠酒店
 地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兴五街与航源路十字路口西北角南航城4号楼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孙女士,010-57045808  
邮箱:sunweiw@csair.com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兴五街与航源路十字路口西北角南航城4号楼。
采购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57045806 
5.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直接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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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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