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拟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2025年二期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2025年二期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49535640.00 中标供应商:福建实达物业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原合同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作出如下补充: 在原第八条之后新增一款,作为第6点:“关于支付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清运处理费支付主体的特别说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为深圳市深环绿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仅可以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仅可以开具医疗机构名称抬头的发票,故甲方的医疗废物清运费用自2026年6月1日起由甲方直接支付给集中处置公司,无需将原合同中医疗废物清运费用即12000元/月支付给乙方。医疗废物周转桶押金费用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原合同中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其他约定保持不变。”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1月19日公布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为深圳市深环绿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仅可以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仅可以开具医疗机构名称抬头的发票和收据(说明见附件1),故甲方的医疗废物清运费用由甲方支付给集中处置公司,无需将原合同中医疗废物清运费用即12000元/月支付给乙方,医疗废物周转桶的押金费用也由原来的物业公司支付给处置公司改为由医院直接支付,需与二期工程物业服务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该事项。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地址:深圳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