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云土告字[2026]001号
经云和县人民政府批准,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6年6月5日10:00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基本情况及各项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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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块编号
|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CX-03-37-01地块(云自然资规条〔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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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云雾路以东、朝阳路以南地块、守信路以西地块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23221.83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标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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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要求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
| 行政办公生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15%
| 建筑密度
| 40%≤建筑密度≤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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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建建筑类型
| 工业厂房及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用房
| 容积率
| 2.0≤容积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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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 10
| 起始价(万元)
| 976
| 竞卖保证金(万元)
|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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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拍卖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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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土地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CX-03-37-01地块(云自然资规条〔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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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行业
| 通用零部件制造
| 单位排放增加值
| ≥2463.92万元/吨
| 单位能耗增加值
| ≥2.1万元/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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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270万元/亩
|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
| ≥1.91%
| 土地税收
| ≥2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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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用零部件制造的生产性法人企业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已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云和县存在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且未处置到位的,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不符合拍卖出让须知文件要求的,对因未通过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明确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16时00分至6月4日18时00分。
(二)报名流程
1.拍卖地点: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www.zjzrzyjy.com)
2.竞买申请人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后,可于2026年5月15日16时00分至6月4日18时0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8时00分。
3.资格确认: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在2026年6月4日18时00分前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
4.拍卖时间:2026年6月5日10时00分至最高价产生。
四、本宗地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相关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拍卖相关出让文件。
六、开发建设要求:
(一)本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须按照《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CX-03-37-01地块规划条件》(云自然资规条〔2026〕4号)及《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CX-03-37-01地块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建设。
(二)本地块允许以幢为最小单元分割销售(不允许预售),最高销售均价原则上不超过3600元/平方米。
(三)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云和县砂石资源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25号)规定,在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工程设计时,须委托白名单中介机构对工程涉及开采砂石的“总量”“自用量”及“多余量”进行评估,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须及时向云和经开区申请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地块范围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的迁移、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涉及管线迁移、施工围墙构筑等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竞买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交地时间为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
(五)项目建设工期约定:项目施工需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七、其他事项:
(一)土地拍卖成交后,云和县域外法人的,须在云和县范围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
拟注册成立新公司的,报名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且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公司中的股份不得少于51%,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二)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一个月内缴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含50%),剩余土地出让金价款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两个月内付清,否则视为违约,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四)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五)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负责接受咨询。
(六)其他要求、详情请见拍卖出让须知。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5113643(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开发和利用科)、13625788883(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人:尹先生(自然资源所有者开发和利用科)、卢先生(国土空间规划科)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