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红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铭华商业街后身存量垃圾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0605]CMXM[CS]20260001
项目名称:红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铭华商业街后身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85,552.7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红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铭华商业街后身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85,552.71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红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铭华商业街后身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85,552.71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铭华商业街后身存量垃圾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红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铭华商业街后身存量垃圾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更换相关资质,则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2. 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递交
五、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大庆市红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红岗区张铁匠二街
联系方式:04592799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黑龙江长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8号3层3016室
联系方式:0451-51021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1021499
黑龙江长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