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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六合分中心)竹镇镇竹叶新苑经济适用房(折迁安置房)项目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LHFJ2501177-02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镇镇竹叶新苑经济适用房(折迁安置房)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文号:六发改投[2024]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六合区竹镇新市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47.99%;国有(非政府投资):52.0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竹镇新市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区范围内林安新苑南地块
2.2 招标范围:竹镇镇竹叶新苑经济适用房(折迁安置房)项目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项目设计图纸明示及为实现功能必需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材料设备采购运输、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竣工验收配合和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3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竹镇镇竹叶新苑经济适用房(折迁安置房)项目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电压等级为10kV,总容量4120kVA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含)、承修类三级(含)、承试类三级(含)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详见第一章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电力工程包含变配电、居配电、电力管线、输变电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企业业绩与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一个月(2026年3月-2026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齐全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1、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1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公告的媒介
。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
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
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
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9.6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再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评分,满分12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9.7本项目采用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和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或投诉。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市六合区竹镇新市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学昊;电话:025-57681994;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仕林南路84号(竹镇镇全民科技创业园301室);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婉莹;电话:1385185759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6室。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的规定,并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9.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六合区竹镇新市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仕林南路84号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 联系人: | 范学昊 | 联系人: | 卢婉莹
| 电话: | 025-57681994 | 电话: | 1385185759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六合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7114833)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12320100302638405F
E320100183100169600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