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桂林网区改革后能汇厂房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5186001 | |||
| 招标人 | 桂林市桂雁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桂雁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2#、3#、5#楼总建筑面积23097.45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力、暖通、消防、停车场等设施。 1#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3.00m,最大跨度为8.2m;2#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3.00m,最大跨度为9.1m;3#楼地上3层,建筑高度13.00m,最大跨度为8.0m;5#楼地上1层,建筑高度12.00m,最大跨度为9.0m。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14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9日 | |||
| 预中标人 | 联合体 | 广西凯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德万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凯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德万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 | 投标总价 | 47322805.46元 | |||
| | | 工期 | 27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 | 项目经理 | 石珩弢,注册编号:桂245181901099,身份证号:452228********5074 | |||
| | | 专职安全员 | 闭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4763,身份证号:450411********0048 丁云云,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10394,身份证号:411222********2526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灵山县灵山中学西校区学生食堂楼 2.高新区佛堂村红 三、红 四、红 五、朝红等4个生产组和文昌大道东延长线安置小区项目(一期)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 | 投标总价 | 总造价为47457043.74元 | |||
| | | 工期 | 27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 | 项目经理 | 张文彦,注册编号:桂245111121327,身份证号: 450304********1034 | |||
| | | 专职安全员 | 罗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3)0000767,身份证号:452601********033X 赵青青,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0562,身份证号:450324********0029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桂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改扩建项目(教学楼调整) 2.桂林市叠彩区水塔山派出所1#综合业务楼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 | 投标总价 | 总造价为47509481.78元 | |||
| | | 工期 | 27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 | 项目经理 | 罗攀,注册编号:桂245172000210,身份证号:450304********1518 | |||
| | | 专职安全员 | 罗钰莹,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4)0015197,身份证号:450305********0022 唐玲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7259,身份证号:450323********0624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桂林市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一期)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在商务响应性评审时被否决,否决理由是:未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写(依据:附录B1.4条款)。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253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