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对光明区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999795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供的人员要求:本项目配备人员共247人,其中安保97人,保洁86人;现变更为本项目配备人员共232人,其中安保93人,保洁75人。 2.根据《光明区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第二期合同)及《光明区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期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及补充协议将于2026年5月31日到期。补充协议综合管理服务费为(1年)人民币:19,884,164.9元(大写:壹仟玖佰捌拾捌万肆仟壹佰陆拾肆元玖角),其中空调维保金额为50万元,电梯维保金额为6万元,消防维保金额为8万元。;现第三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综合管理服务费变更为(1年)人民币:18,085,553元(大写:壹仟捌佰零捌万伍仟伍佰伍拾叁元整),其中空调维保金额为45万元,电梯维保金额为6万元,消防维保金额为7.2万元。有效期限自2026年6月1日至 2027年5月31日。 3.原合同第三条服务要求第8点消防安全管理及要求:8.4乙方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和消防电气防火检测(向乙方提供检测报告);现变更为乙方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和消防电气防火检测(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4.原合同乙方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909;现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社区安托山九路2号金地网球花园金地网球中心球场办公区。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结合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及项目服务人员实际情况,经与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就该服务合同费用达成一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