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拟对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工作站治安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江岭社区工作站治安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381558.16 中标供应商: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人员调整内容 在原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同意从服务于江岭社区工作站的项目团队中,减少 2名综合服务人员。此调整自本补充协议约定的生效之日起执行。 本次人员调整是甲方基于街道整体工作部署作出的统一安排,不视为甲方单方变更原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与核心职责。乙方应确保本次人员调整不影响其对江岭社区剩余服务人员的配置标准、服务质量及合同义务的履行。 第二条 服务费用调整 因乙方派驻江岭社区的综合服务人员减少2名,甲乙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费总额进行相应核减。 服务费核减方式如下: 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人员配备50名,每月服务费为¥198463.18元;202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人员配备由原50名缩减至48名,原每月服务费 198463.18 元变更为 190524.6528 元。调整后合同总金额为:¥2325988.4696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伍仟玖佰捌拾捌元肆角陆分)。各期支付金额将按比例相应减少,具体以甲方最终审核确认为准。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江岭社区工作站2026年度治安服务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此合同为续签合同,是根据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 该项目原合同期服务费金额为 2381558.16元,现因街道治安人员内部调整,从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社区原有50名治安员调整为48名。现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条款变更内容进行说明,自2026年 6 月 1 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人员配备由原50名缩减至48名;原每月服务费 198463.18 元变更为 190524.6528 元;变更后合同期内服务费金额共计2325988.4696元。所需经费从2026年部门预算中列支。 特此说明。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文化广场办公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2831583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