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监理已由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715.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635.71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对五一渠北段(潮白晓月附近至香居大道南)总长度约2970m,主要对该段渠道进行清淤、渠底护砌等。一渠南段(香居大道南至东干渠)总长度约659m,主要对该段渠道进行清淤,渠底护砌、新建挡土墙、边坡护砌、渠道两侧绿植等。东干渠(五一渠至金辛庄桥)总长约2395m,主要对该段渠道进行清淤、渠底护、新建挡土墙、边坡护砌、渠道两侧设置堤顶步道及绿植等同步对鑫阳路闸、燕阳路闸1进行拆除重建,对燕阳路闸2进行闸门及启闭机的更换维修等。本工程同步对鑫阳路闸、燕阳路闸1进行拆除重建,对燕阳路闸2进行闸门及启闭机的更换维修等。 建设地点:香河县五一渠、东干渠。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义务。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720个日历天。 2.4其他: /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3.1.3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8 00:00至2026-05-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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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公示内容
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冬雷 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电话:0316-8676017。②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联系向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曹雪楠,
联系电话: 0311-860236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5180061
电子邮箱: xhxzfhcxjs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香河县新开街2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
| 邮编: | 0654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马玉强 | 项目负责人: | 曹雪楠 |
| 电话: | 0316-831265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60236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jinxinzixun@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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