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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标段免翼墙护栏过渡段施工 分包采购

公告-招标公告
中交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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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标段免翼墙护栏过渡段施工 分包采购
项目编号:GT2026042800152329(试)
发布时间:2026-05-15 09:00:00
发布单位: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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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标段免翼墙护栏过渡段施工分包采购
公告内容:
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标段免翼墙护栏过渡段施工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T2026042800152329(试)
本采购项目 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标段 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免翼墙护栏过渡段施工分包 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标段。
1.2 采购编号:GT2026042800152329(试)。
1.3 采购人:  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4 采购项目概况: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位于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广龙高速(S6)的最北端,往南通过河惠莞高速紫金至惠阳段、惠州平潭至潼湖段及莞番高速公路与南沙大桥相接,是粤港澳大湾区及河源地区通往江西的重要出省通道。沿线经 3 个县(龙川、东源、紫金 ) , 共 18 个 乡 镇 。 项 目 起 讫 桩 号K0+060~K150+710.6 ( 营 运 桩 号 :K215+371.004~K367+317.952),全长 151.947km,其中替江西省代建主线约 60m,替揭博高速代建主线约 300m,设计速度 100km/h,后提速至 12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全线共设桥梁 151 座(主线桥 123 座、匝道桥 22 座、天桥 4 座、收费站外链接线桥 2 座),总长约 83097.6m,其中特大桥 7148m/3 座,大桥 75008m/118 座,中小桥 941.6m/30 座,其中需进行检测特殊结构桥梁有:龙川枫树坝大桥(主桥 160m+320m+160m斜拉桥)。全线共设隧道 7 座,单洞全长 17863.5m,其中特长隧道 1 座/6011.5m、长隧道 1 座5135m、中隧道 4 座/6293m、短隧道 1 座/424m。全线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建成通车。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JA1标段内共计414处免翼墙护栏过渡段施工,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 包件划分: 免翼墙护栏过渡段施工分包(JTGC-2019-024-012合同包 )  。
2.3 计划工期: 60天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 。
2.5 质量目标:  满足业主需求  。
2.6 安全目标:  无安全事故  。
2.7 其他:  暂无 。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5) 列入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3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包件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或选择成交分包商的方法)。
3.6 分包商承揽的在手合同数量及合同额超出以下标准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但是除以下情形外:分包商为采购人与发包人战略协议相关方;采购项目为应急抢险项目;分包商承揽的在手合同数量及合同额度虽然超出以下标准但是经采购人所在单位或采购人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审核通过。
(1)红名单分包商在单个三级单位范围内在手合同不超过6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单个二级单位内在手合同不超过20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8亿元;在集团范围内在手合同不超过30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10亿元;
(2)A级分包商在单个三级单位范围内在手合同不超过6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单个二级单位内在手合同不超过12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5亿元;在集团范围内在手合同不超过20份合同,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8亿元;
(3)B级分包商在单个三级单位范围内在手合同不超过4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1亿元;在单个二级单位内在手合同不超过8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3亿元;在集团范围内在手合同不超过12份合同,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5亿元;
(4)C级分包商在单个三级单位范围内在手合同不超过2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0.5亿元;在单个二级单位内在手合同不超过5份,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1亿元;在集团范围内在手合同不超过8份合同,剩余合同金额不超过2亿元。
3.7其他要求:  暂无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若为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ma.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20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2日9时00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  。
8.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
效,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
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 10 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
有问题,请联系 4006765885 中标服务费请按 7 咨询。
8.1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100 元;
(2)在 2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500 元;
(3)在 1000 万元(含)至 3000 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1000 元;
(4)在 3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 3000 元;
(5)在 1 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 5000 元;
8.2 支付时限
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 10 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 1 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 2 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8.3 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
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异议受理人):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98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13627126550 
电子邮件:5066157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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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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