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标的名称 | 295辆报废车 |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JCPM-2026-42 | 拍卖机构 |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6年5月15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21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一、委托人承诺 |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95辆报废车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所有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所有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 注册地(住所) | 西吉县夏寨三岔路口 | |||||
| 负责人 | 戴凌涛 |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西吉县公安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 295辆报废车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中诺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5月8日 |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334158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 拍卖条件 | 起拍价 | 人民币334158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标的相关数据出自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相关数据以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时的结果为准。 2.本次拍卖所有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权利及瑕疵、使用性、安全性、文字表述差异等承担责任,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甄别拍卖标的现实状况及相关资料。竞买人网络应价、加价和成交则表明完全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 3.拍卖标的物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的托运、装车及运输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将报废车辆全部拆解并凭《报废汽车拆解证明》和车籍车管所注销手续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5.拍卖成交后,标的注销、拆解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照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相关规定全部进行拆解报废;买受人处置拆解的报废机动车须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规定。 | |||||
| 竞买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法人企业。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可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交纳保证金的凭据; (4)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0000元 | |||||
| 交纳时间 | 2026年5月21日18时前 |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
| 开户行 |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银川海宝支行 | |||||
| 交纳账号 | 6001 2284 0020 0000 4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日 |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其他拍卖资料联系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 展示时间 | 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0日 | |||||
| 展示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 拍卖时间 | 2026年5月22日10时 |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杨女士 | 联系电话 | 18169580653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18295576426 | |||
| 传真 | 0951-4013543 | |||||
| 重要提示 | 1.标的类型、数量、质量等相关数据以移交时的实际类型、数量、质量为准且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交纳0.15%的软件使用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