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乡道七小线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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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005093001854003003 | ||||||||||||||||||||||||||||||||||||||||||||||
| 招标内容: | |||||||||||||||||||||||||||||||||||||||||||||||
| 乡道七小线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道七小线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于乡道七小线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康数政审字〔2026〕1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康保县交通运输局以 关于《乡道七小线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康交字〔2026〕7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康保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一般国家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保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张家口康保县芦家营乡、二台坊村、三台坊村、李家地镇、水乡村、二号卜乡 。2.1.2建设规模:项目起于贾家营村西乡道七小线与国道G510交叉处,向南下穿二秦高速,经卢家营乡、二台坊村、三台坊村、李家地镇、水乡村、二号卜乡,终于小邬邓村西乡道七小线与省道S310交叉处,全长29.42公里。原路线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本项目实施维持原路基宽度不变,对旧路面进行病害挖补后,对个别有病害路段进行处治后,再铺筑5厘米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更换路缘石并整修路肩边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2026年10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乡道七小线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3年5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5 09:00至2026-05-21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7.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需包含此项费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受理异议 联系人: (1) 招标人:康保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立东, 联系电话:0313-5532257,地址:张家口市康保县广场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 (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蒙, 联系电话:0313-4560719,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互联网软件园一期A座6-1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康保县交通运输局法制股 电话:0313-7638103 电子邮箱:jyjfzg803@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附件:招标公告.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