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矿渣粉 | 冶炼废渣 | 70000.000 | TO | 电汇或承兑 | 北水环保 |
| 一、本次竞谈,旨在通过竞谈的方式选择满足资质及技术要求的供应商,为北水公司提供2026年汽运矿渣粉供应服务。本次竞谈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均由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对中选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 二、竞谈内容:北水公司汽运矿渣粉,运输车辆必须是符合招标方环保要求的新能源车辆(包括电车或氢能源车),必须是罐式运输车型。卸料至北水环保公司院内指定矿渣粉库内。 三、数量:暂估量7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方式以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斤数量为结算依据。 五、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电汇、平账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收到发票120天内付款。 六、竞谈方式: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bbmgzc.com/。 七、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完成本次招标实质性要求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2.报价方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等犯罪记录。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认定的失信名单。 3. 报价方需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质量标准如下: 矿 渣 粉全分析SO?≤3.0% Cl?≤0.030%,①烧失量:在1.00%的基础上,每增加0.1%,核减0.5元/吨;连续两批次超过1.00%停止进厂。 ②7天活性指数低于70%停止进厂;同时,在70%的基础上,每降低1%,核减0.5元/吨,连续两批次检测结果低于70%停止进厂。 ③28天活性在95%的基础上,每降低1%,核减0.5元/吨;连续两批次检测结果低于95%停止进厂。 ④Cl-含量在0.030%的基础上,每超出0.001%,核减0.20元/吨;高于0.035%停止进厂。 ⑤比表面积在405 m2/kg的基础上,每降低1m2/kg,核减0.2元/吨;检测结果低于390 m2/kg停止进厂。 ⑥其他指标经检测不合格停止进厂。 ⑦需恢复进厂时,依据公司《质量管理规程》规定执行。 其他:资源地由卖方向买方提前报备,经检验确认后方可从资源地发货,卖方不得从非报备资源地发货。进厂产品颜色等物料性状不同于投标样品,买方有权拒收且停止该供应商进厂。 烧失量≤1.0% 不溶物≤3.0% 密度≥2.8g/cm3 比表面积≥405m3/kg 活性指数7天≥70% 28天≥95% 水分≤1.0% 初凝时间比≤200% 流动度比≥95% 玻璃体含量≥85% 放射性内照指数≤1.0 外照指数≤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