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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研究生宿舍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盘扣询比租赁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 武汉
发布时间:2026-05-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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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研究生宿舍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公司拟租赁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5年5月19日11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5年5月19日11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
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暂定租期
1
PK01
盘扣立杆
φ48*3.25mm
合格

1600
95天
2
PK01
盘口横杆
φ48*2.75mm
合格

1250
95天
3
PK01
盘扣斜拉杆
φ48*2.75mm
合格

700
95天
4
PK01
盘扣顶托
U型、600
合格

11000
95天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与铁建系统内单位有过合作业绩、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含税租赁单价为租赁物货到工地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租赁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进出场运杂费、进出场装车卸车费、后续清理费、售后服务费以及增值税税金等全部费用,货物进场和退场均由出租方负责租赁叉车进行装卸,出租方负责退场打包。租赁物交货及归还地点:甲方项目工地。
3.表中租期暂定,实际租赁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和退库单为准。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盘扣按照重量结算租赁费用,按承租方施工要求分批次供货,货到现场后理论数量加过磅复核验收。出租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送货清单。租赁物资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且保证满足承租方施工的要求,出租方需提供租赁物资的质保书及材质证明等相关资料。
5.因正常使用导致租赁物的自然损耗,甲方不予赔偿。盘扣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弯曲、变形、损坏(不含人为切割)总数量≤租赁总数量1-2%,乙方不收取维修及赔偿费用,在归还时不得拒收。
6.乙方同意甲方租赁的周转材料盘扣按供货总量1-2%做为合理损耗(耗材部分为100%损耗),甲方退还供货总量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即视为完全退还(耗材部分不退还);对于合理损耗部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7.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施工进度每月20日进行对账入账,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开具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甲方财务部入账。
3.支付比例及方式。需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所供货物按月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办理结算金额的70%,以此类推,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至100%。供方需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铁建银信、供应链、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等票据,且需方不承担贴息费和服务费。
4.乙方须出具所有周转材料租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5.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甲乙双方按月结算租赁款。
(1)已使用且未计价的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租方出具或认可的物资结算单。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8.其他要求:请严格依照报价函格式要求报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瑶   电话:027-87258521
邮箱:2454774350@qq.com
联系人:王俊杰    电话:13978876544   
邮箱:652350202@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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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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