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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鹤岗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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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01]HGZC[CS]20260019
项目名称: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38,742.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市林草局各林场)):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9,274.6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市林草局各林场) 59.19(公顷) 详见采购文件 3,409,274.6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
合同包2(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绿森公司、东方红乡、宝泉领农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9,467.8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绿森公司、东方红乡、宝泉领农场) 29.63(公顷) 详见采购文件 1,229,467.8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市林草局各林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合同包2(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绿森公司、东方红乡、宝泉领农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市林草局各林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配备齐全、证企相符),能满足施工要求。项目经理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专业质检员岗位证书;专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资格、岗位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如有变更的,需同时上传变更页扫描件)
(3)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克扣工程款、材料款等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无重大违规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投标人上传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4)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鹤岗绿森公司、东方红乡、宝泉领农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通用专业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配备齐全、证企相符),能满足施工要求。项目经理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专业质检员岗位证书;专业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资格、岗位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如有变更的,需同时上传变更页扫描件)
(3)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克扣工程款、材料款等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无重大违规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投标人上传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4)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至 2026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根据鹤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本项目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表、开标记录表、评分结果表、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等。除上述公开的内容外,投标(响应)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公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37号
联系方式:0468-3330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市本级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联系方式:0468-335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芷葳
电  话:0468-3356877
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2日
相关附件:
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230401]HGZC[CS]2026001920260512002)-文件集.zip

附件下载:临时使用林地利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原址还林项目([230401]HGZC[CS]2026001920260512002)-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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