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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加油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阜新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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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加油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5-13

   项目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921-00027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加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查看
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1服务内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加油服务车辆信息:约45台,包括车型:普通小型垃圾车、特种作业车、大型垃圾清运车、多用途乘用车预算金额:110万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一、资质标准: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成品油或批准从事业务范围包括汽油、柴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汽油、柴油),具备全年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须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承诺书),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加油设备计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二、油品标准:所销售油品全部从国企正规炼油厂、国家石油公司采购,严格执行现行《车用汽油》国家标准,保证各类标号油品质量(提供的油品种类包括92、95、98号汽油,0、-35号柴油)。
三、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IC卡,单车加油单笔核销,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将款项电汇至中标供应商账户。
四、价格要求:项目按照比率报价,供应商按照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为基础,比率最高限价为95%,遇国家价格调整,在价格调整基础上比率不变。供应商所辖加油站所有油品供货价格均执行在本次政府采购中的中标比率,据实结算。
五、站点要求:供应商加油站点具有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措施,符合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加油场地达到一定规模,不少于4个加油枪,加油站占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加油设备充足,确保采购方大、中、小型车辆有序加油。
六、管理要求: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成立专门服务保障小组,专人负责加油业务协调和信息对接等服务,并按照采购方需求配合管理。
七、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年一次招标,实行半年一考核,分次结算并签合同的办法。
八、其他要求1、每次加油,应由加油人员与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共同确认加油机加油量,并同时确认,双方形成记录作为依据
。2、稳定油源渠道,保证不停供、不断油,为采购方车辆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当油品供应紧张时,必须首先满足采购方车辆加油需求,并保证提供优先加油服务
。3、能够提供90天的加油监控,通过现场、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即时查询和定期查询服务,能够并可免费提供纸质查询单据及合理明细
。4、供应商所辖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执行该定点加油站服务的优惠价格,遇国家价格调整,在价格调整基础上比率不变
。5、如果供应商面向社会加油实施促销方案,应保证采购方同时享受其促销方案的权利,保证定点加油优惠价不高于促销价
。6、本项目允许石油企业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其母公司为同一家石油的多家分公司参与投标按1家计算
。7、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发现燃油质量问题,中标人知悉后,应不超过48小时响应,主动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及数额。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4S店或一类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年一次招标,实行半年一考核,分次结算并签合同的办法。
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燃油储值IC卡,单车加油单笔核销,采购人将款项电汇至中标供应商账户,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正规发票。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相关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履约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年一次招标,实行半年一考核,分次结算并签合同的办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具备全年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须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承诺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4日08时30分至2026年05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后院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阜新县繁荣大街北段
联系方式:0418-6396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新镇北环路107号
联系方式:0418-8822906
邮箱地址:13841846641@163.com
开户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工行阜蒙县支行
账号:0710000709000074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伟
电  话:15804189888
附件:
 

附件下载:环卫处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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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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