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01-440113-05-01-34547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 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施工监理 | |||||
| 标段名称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中环东路两侧(东侧至第 三、四学生食堂、西侧至中四路、南侧至慎思园、北侧至格致园)。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50平方米。博士生宿舍位于中环东路北侧,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共2栋楼(1栋6层,1栋8层),地下一层包含114个机动车泊位;硕士生宿舍位于中环东路南侧,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共4栋楼(每栋12层),地下一层包含348个机动车泊位。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5054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为45.3米,最高层数为12层。 |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前期工程(如前期建(构)筑物拆除、树木及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超前钻(如有)工程旁站监理等)】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项目资金监管(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及初步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有关事务性工作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苗木迁移、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 |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建设施工工期约702天,监理服务期为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34.33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业绩。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⑥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2290568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慧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1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1-440113-05-01-34547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 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施工监理 | |||||
| 标段名称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中环东路两侧(东侧至第 三、四学生食堂、西侧至中四路、南侧至慎思园、北侧至格致园)。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50平方米。博士生宿舍位于中环东路北侧,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共2栋楼(1栋6层,1栋8层),地下一层包含114个机动车泊位;硕士生宿舍位于中环东路南侧,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共4栋楼(每栋12层),地下一层包含348个机动车泊位。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5054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为45.3米,最高层数为12层。 |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前期工程(如前期建(构)筑物拆除、树木及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超前钻(如有)工程旁站监理等)】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项目资金监管(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及初步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有关事务性工作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苗木迁移、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 |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建设施工工期约702天,监理服务期为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34.33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业绩。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⑥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2290568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慧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1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1-440113-05-01-34547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 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施工监理 | |||||
| 标段名称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中环东路两侧(东侧至第 三、四学生食堂、西侧至中四路、南侧至慎思园、北侧至格致园)。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新建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研究生公寓。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50平方米。博士生宿舍位于中环东路北侧,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共2栋楼(1栋6层,1栋8层),地下一层包含114个机动车泊位;硕士生宿舍位于中环东路南侧,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共4栋楼(每栋12层),地下一层包含348个机动车泊位。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5054平方米,建筑物最大高度为45.3米,最高层数为12层。 |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前期工程(如前期建(构)筑物拆除、树木及管线设施迁移、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超前钻(如有)工程旁站监理等)】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项目资金监管(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编制项目第三方检(监)测规划方案及初步方案,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有关事务性工作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前期阶段监理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期临时准备工作)、勘察设计协调、协助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苗木迁移、各类地下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跟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高压线等)有关资料跟进、地下工程有关资料跟进等。 |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建设施工工期约702天,监理服务期为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34.33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业绩。注:类似监理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监理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监理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含监理)等未能体现监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能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⑥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2290568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慧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1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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