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第六条 | 履约保证金:无 | 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可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
| 2 | 原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始实施,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至项目合同总金额的70%;项目完工后支付至项目合同总金额的85%;竣工验收完毕后支付至项目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四阶段付款 :1、预付款(合同总金额的20%): 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发包人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日内支付 。2、进度款(累计≤合同总金额的60%): 承包人按月申报进度,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工程量后支付至当期完成额的80%(累计含预付款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60%) 。3、竣工结算款(付至9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完整竣工资料后28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 。4、质保金(3%): 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经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3 |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 习水县妇幼保健院第二门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交易系统(或会员系统)(http://111.124.94.50:88/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习水县妇幼保健院第二门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交易系统(或会员系统)(http://111.124.94.50:88/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4 |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第四节其他要求第九条 | 无 | 增加第九条 |
| 5 |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第一部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5-6 09:00:00至 2026-5-13 17:00:00 | 2026-5-6 09:00:00至 2026-5-18 17:00:00 |
| 6 |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 2026-5-6 09:00:00至2026-5-18 13:30:00 | 2026-5-6 09:00:00至2026-5-22 13:30:00 |
| 7 |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5-18 13:30:00(北京时间) | 2026-5-22 13:3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