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双流区黄水镇杨公社区4.5.6组(原杨公5社、三河1.2.3社)67.00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
| 项目地点 | 杨公社区4.5.6组 |
| 项目规模 | 流转土地经营权67.002亩 |
| 流转用途 | 粮油种植 |
| 资金来源 | 投资人自筹 |
| 流转期限 | 流转经营期限自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
| 标的详情 | 农用地共计67.002亩。项目区土地平整,交通便利,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一、土地租金:1000元/亩/年,缴租方式:一年一付,以后应在付款期限末前30天支付,租赁天数不足一月按一月收取租金。 二、原企业搬迁补偿:无 三、工作经费及年度管理费用 工作经费:无 年度管理费用:50元/亩/年,合计3350元,管理费一年一付。 |
| 流转条件 | 受让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具有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油料种植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流转土地用于粮油种植(小麦、水稻、油菜等)。本次以该土地现状出租,用水困难,后期涉及农业灌溉用水用电问题需流入方报相关部门同意后自行解决。 | |
| 交易 服务费 |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s://www.cdaee.com/fgzc/006008/20240725/85782e81-fff7-42a7-92b4-de36934c0465.html) 。 | |
| 交易 保证金 | 保证金 金额 | ¥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
| 保证金 处置依据 | 成都农交所《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 |
| 保证金 处置办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 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 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 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 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 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 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 信息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报名期 及保证金缴纳期限 | 意向投资方请于2026年5月21日16:00时前,通过成都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 |
| 成交确认时间 | 1.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10:00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竞价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0:00:00至10:30:00。 |
| 成交确认地点 | 成都农交所双流分所 |
| 项目名称 | 双流区黄水镇杨公社区4.5.6组(原杨公5社、三河1.2.3社)67.002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
| 项目地点 | 杨公社区4.5.6组 |
| 项目规模 | 流转土地经营权67.002亩 |
| 流转用途 | 粮油种植 |
| 资金来源 | 投资人自筹 |
| 流转期限 | 流转经营期限自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
| 标的详情 | 农用地共计67.002亩。项目区土地平整,交通便利,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一、土地租金:1000元/亩/年,缴租方式:一年一付,以后应在付款期限末前30天支付,租赁天数不足一月按一月收取租金。 二、原企业搬迁补偿:无 三、工作经费及年度管理费用 工作经费:无 年度管理费用:50元/亩/年,合计3350元,管理费一年一付。 |
| 流转条件 | 受让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具有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油料种植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流转土地用于粮油种植(小麦、水稻、油菜等)。本次以该土地现状出租,用水困难,后期涉及农业灌溉用水用电问题需流入方报相关部门同意后自行解决。 | |
| 交易 服务费 |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s://www.cdaee.com/fgzc/006008/20240725/85782e81-fff7-42a7-92b4-de36934c0465.html) 。 | |
| 交易 保证金 | 保证金 金额 | ¥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
| 保证金 处置依据 | 成都农交所《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 |
| 保证金 处置办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 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 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 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 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 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 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 信息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报名期 及保证金缴纳期限 | 意向投资方请于2026年5月21日16:00时前,通过成都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 |
| 成交确认时间 | 1.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10:00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竞价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0:00:00至10:30:00。 |
| 成交确认地点 | 成都农交所双流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