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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宝安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及2026年度项目专项审计服务的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
发布时间:2026-05-1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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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局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专项资金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项目单位规范使用资金,防范资金风险,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宝安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及2026年度项目专项审计服务商,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宝安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及2026年度项目专项审计服务
   
(二)项目采购预算限额:69万元。其中项目管理专业技术支撑服务预算限额44万元,2026年度项目进度拨款审核与验收审计服务单价限额5000元/个,审计费总额限额25万元,按实际完成审核的审计项目数量据实结算。
(三)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专业技术支撑服务。
   
(1)提供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政策咨询服务。具体包括协助项目政策落地精细化管理、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政策研究和答疑等;
   
(2)协助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以资金风险管控和支出效率为核心,协助对我局负责监管的全部(包括2026年度及2026年度以前年度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实施全方位、全周期、全流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实施统筹管理和进度跟踪、项目现场调研核查、项目申报单位问题整改跟踪和答疑、项目验收等;
   
(3)协助宝安区相关企业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申报指导和相关政策解读宣贯等工作,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管理咨询服务;
   
(4)本项服务要求至少一名专职人员提供全程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2.2026年度项目进度拨款审核与审计服务。
   
(1)按月滚动进行项目阶段性拨款审核服务。重点审核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
   
(2)逐项开展项目现场盘点服务。对每个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进行现场全面盘点核对,确保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专项审计报告服务。根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完工进度,定期对2026年度项目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本次采购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0个。
   
(四)项目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相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二)新增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非法分包。
    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资质条件,如具备财务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相关执业资质(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递交下列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均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满足投标资质要求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安排、项目预期成果等内容;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附件3)。投标时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的证明材料。
   
(1)投标供应商如实提供所述人员最近一个月(含报价当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如所述人员的社会保险未由投标供应商缴纳,亦需提供相应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6)若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6.其它评分细则要求的内容。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5份),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文件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费,投标单位所递交相关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四、评标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技术方案45%、综合实力45%、报价10%)
五、征集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8时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楼807室工业投资科。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于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7楼会议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8楼807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工  电话:0755-27660760
    附件:
    1.宝安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及2026年度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需求书
    2.宝安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管理及2026年度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采购评分标准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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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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