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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煤灰、煤渣、石膏捆绑销售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发布时间:2026-05-1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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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煤灰、煤渣、石膏销售竞价公告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就2026年—2027年煤灰、煤渣、石膏进行公开销售,现将本次销售内容和报价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销售方式
本次销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销售人为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二、销售范围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2027年煤灰、煤渣、石膏捆绑销售,销售期为1年(合同签订至2027年6月30日,煤渣、石膏暂定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煤灰暂定量3万吨,煤渣暂定量1.5万吨,石膏暂定量0.5万吨。实际销售量以销售人实际可供量为准,供应时间以销售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4.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6.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7.具有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联网且有电子转移联单;
8.具有经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上有对应的处置能力;
9.业绩要求:竞标人自 2023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5万吨及以上煤灰(或煤渣或石膏或固废)采购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报价人联系工作人员获取。
2、竞价文件工本费0 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8日 12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邮件接收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四大道33号。报价人无需至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销售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鹏 
联系电话:1365656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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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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