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实用新型专利 | 技术服务 | 6.000 | EA | 电汇 | 邢台金隅 | ||
| 发明专利 | 技术服务 | 3.000 | EA | 电汇 | 邢台金隅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围标、串标,一旦发现将终止后期一切合作,并拉入黑名单。 5、投标单位需盖公章上传报价表,平台报价与报价单价格不一致按照报价表为准。 6、投标单位完全认可招标方付款条款。取得专利授权登记通知书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付款,如遇招标方资金紧张,中标方同意给予招标方 45 日的支付宽限期。投标方不能提供合同约定发票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7、技术咨询 联系人:周辰飞 15632988359 8、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伍佰元, 备注:SJZQY-XJ-2026-0489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在平台相应缴费处上传有效 9、投标单位完全理解招标方要求后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履行合同的拉人黑名单,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拉人黑名单的终止后期一切合作。 10、中标单位在合同生效后缴纳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在30个自然日内无息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