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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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都镇红门里村自来水人户及管网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红门里村民委员会,经研究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八都镇红门里村自来水人户及管网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八都镇红门里村自来水人户及管网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FJJX(ND)-CS-202600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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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交付时间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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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1
| 八都镇红门里村自来水人户及管网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379789
| 379789
| 3797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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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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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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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需具备①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日期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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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 05 月 15 日至2026年 05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1:3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2026年 05 月 15 日至2026年 05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1:30时,15:00~17:30时。
7.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及《报名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2644381113@qq.com,且报名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7.4.采购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版),50元人民币(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3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8. 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柒佰玖拾柒圆整(¥3797元),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截止时间:在2026 年 05 月 25 日下午17:00前汇达)。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 05 月 26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2号宝信城市广场22幢2607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投标代表提早前往。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 05 月 26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2号宝信城市广场22幢2607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红门里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红门里村
联系人: 颜先生
联系方法: 15160181281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2号宝信城市广场22幢2607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法:0593-2513613
邮箱:
2644381113@qq.com
13.公告发布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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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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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1360101001001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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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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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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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1360101001001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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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公告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x (md5:d15b9113876807eca1fac6aafa0d32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