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滦平县公安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滦招标核[2026]13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滦平县 | 招标内容: | |||||||||||||||||||||||||||||||||||||||
| 滦平县公安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公安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滦平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滦数政投资[2025]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67.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37.26877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县域内受洪涝灾害损毁的公安系统业务用房进行修缮和翻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纯沟门派出所室内各房间内墙、顶棚重新粉刷、彩钢板屋面换新、厨房修缮等;巴克什营派出所室内各房间内墙、顶棚、地面翻新、修缮室外场地围墙和围栏总长度约330米等;大屯派出所修缮室外场地240㎡,南侧屋檐46m等;红旗派出所修缮院内三处围墙63.5m;张百湾交警中队修缮院内台阶和围墙75m,大门、厕所屋面、室内墙面、顶棚翻新等;交通管理大队做保温防水、防雷并更换雨水管;马营子派出所室内墙面翻新,屋面瓦块局部修缮等;长山峪派出所更换门窗,防水、室内墙面、地面和顶棚翻新等;中兴路派出所防水及地面、窗户修缮等;两间房派出所墙体、室外台阶和栏杆修缮等;付营子派出所办公区建筑外墙、顶棚翻新、更换外窗等;张百湾派出所建筑外墙、户籍大厅地面翻新等;小营派出所防水以及地面、外墙、污水池修缮等;公安局指挥中心做保温防水并更换雨水管等。原址翻建金沟屯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069㎡;原址翻建虎什哈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056㎡。 2.2招标范围:滦平县公安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37.26877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4 09:00至2026-05-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滦平县)(http://lpxjyzx.cn/lpggzy/)向滦平县公安局、承德晟华广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杜振红, 联系电话:0314-202032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滦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4-898282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不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收费。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