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四批次(电力设施标识标志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入围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0686-26300K044622N)
以下内容禁止转载或擅自修改编辑后发布,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法律责任。
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四批次(电力设施标识标志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86-26300K044622N)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入围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及否决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入围候选人排序
| 入围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框架有效期
| 交货地点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审情况 (综合排序)
|
1
| 1标段(标识牌及电杆防撞桶等)
| 第一
| 山东华太电气有限公司
| 69263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河北京阳电气有限公司
| 686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序号
| 标段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1
| 河北捷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
| 1
| 河北民源电力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3
| 1
| 山东明曌电气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4
| 1
| 庆云铭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5
| 1
| 山东庆发行电气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6
| 1
| 保定方圆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7
| 1
| 河北华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8
| 1
| 任丘市恒安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9
| 1
| 河北立晔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0
| 1
| 山东阳信永联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1
| 1
| 内蒙古安中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2
| 1
| 石家庄益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3
| 1
| 内蒙古青橙电力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4
| 1
| 山东中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5
| 1
| 昊泽电气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6
| 1
| 山东国东电气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7
| 1
| 山东中电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8
| 1
| 山东省阳信鼎鑫电力电子器具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19
| 1
| 奥本电气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0
| 1
| 山东大雨电气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1
| 1
| 河北安之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2
| 1
| 河北信得利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3
| 1
| 河南精标标识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4
| 1
| 内蒙古泰力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5
| 1
| 河北润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6
| 1
| 石家庄中康电力器具有限公司
| 文件签署
|
27
| 1
| 河南瑞恒利实业有限公司
| 文件签署
|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ggm123@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8686179844(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⑵ 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⑶ 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 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