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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中烟2026-2027年资产评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5-1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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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202604BA2001887754971


项目名称:河北中烟2026-2027年资产评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质疑和投诉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说明
第六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七章 廉洁诚信协议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 购 人: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河北中烟2026-2027年资产评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202604BA2001887754971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拟评估河北中烟总部及3家卷烟厂房产、车辆等相关资产,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出具符合国家要求的评估报告和评估明细表。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本项目要求。
项目期限: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1年;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卷烟厂2年。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规模:18.15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4、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5、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6、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存在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5日 0时 0分至2026年5月20日 0时 0分
获取方式: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响应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0元/项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号钻石广场B座11楼评审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络(www.chinabidding.cn/)、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

七、监督部门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办,联系方式:0311-66006637,,0311-66006731

八、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老师 0311-66006786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号
联系邮箱:tangy@hebeizy.com.cn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单位名称: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311-66006786
邮    箱:tangy@hebeizy.com.cn   

2、 
项目名称
河北中烟2026-2027年资产评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3、 
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服务期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1年;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卷烟厂2年。

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8、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本采购文件凡是用“黑体”或“加粗”字体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中存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询价小组评审、确定后,其响应文件无效。

9、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4、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5、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6、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存在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其他: 无   


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 
提出澄清或修改要求(答疑)的时间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请在收到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12、 
最高限价
参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3]14号)相关规定,以文件取费标准为基础。
河北省资产评估服务试行收费标准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11
2
100以上-1000(含100)
4.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8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
6
100000以上
0.1
在上述差额计费率计算标准基础上,服务费用(含税)=收费标准*结算费率。
最高限价为结算费率0.50(含税),超过最高限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3、 
采购报价
实施项目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利润、安全、保险、税金、不可预见费及与本实施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和价款,并考虑相关风险。

14、 
采购有效期
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_90_天内

15、 
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1)一正一_副,另加电子版(U盘)1份注: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一致,当发生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2)电子版格式:WORD或PDF格式(必须保证正常读取);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A4纸),并编写目录。响应文件封皮需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散页、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统一密封

16、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
3)供应商地址;

17、 
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 5月22日9时整

18、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9、 
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本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给定的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本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给定的格式)。未提供上述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

20、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评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号钻石广场B座11楼评审室。

21、 
询价小组组成员
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采购实施部门的代表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其余成员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22、 
评审原则
按照响应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
23、 
中选通知书
采购结果在河北中烟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平台和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开,由采购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4、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履行。
25、 
供应商应尽义务
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2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为3家及以上,否则不得进行评审。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1.总 则
1.1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1.3保密责任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响应和偏离
1.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2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偏差表中列明,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除列明的偏离内容外,其他内容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全面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文件
3.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邀请函、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采购需求及说明、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响应文件格式及根据本章第3.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3.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内容不全或邮件打不开,应在采购文件发出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有疑问,应在收到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将同内容的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采购联系人邮箱,便于采购人整理和答复。
3.2.2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2.3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或答复的,将以澄清文件的方式进行。
3.2.4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用电子邮件发给所有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和修改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2日,并且澄清和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2.5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3.2.6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澄清和修改通知,在收到澄清和修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7澄清的内容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3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       响应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       响应价格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3)       响应人应保证采购人不会由于在本项目上使用响应人(如果中选)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而侵犯任何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并保证采购人不会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诉讼及其它费用。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中如包含有响应人或者第三方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其它方面费用时,其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
4.评审
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全程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
4.1组建询价小组
采购工作由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采购实施部门的代表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其余成员由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4.2评审程序
法律与改革部(规范办)按照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询价小组召开询价会议,对询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4.2.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4.2.1.1检查密封情况。监督人员验证参加评审会的供应商代表身份后,现场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4.2.1.2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表对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能进行到下一阶段的询价。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为3家及以上,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4.2.2询价。询价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报价文件响应询价文件的情况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4.2.3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按照响应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5.采购结果确认
询价工作完成后,须及时完成供应商确认审批工作并通知供应商。
6.签订合同
中选供应商在收到采购结果通知后,应按照采购人通知要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
7.否决响应的情形
7.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小组将否决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7.2 采购文件中“*”号条款定义及处置:“*”号条款为重点条款(参数),若采购文件规定不允许负偏离的,不满足任一“*”号条款(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并导致响应被否决。
7.3 询价小组依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7.4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7.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 响应文件中需盖章、签字的地方未盖公章及负责人员签字;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
7.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响应的情形;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方法 按照响应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若最低报价出现多家并列,由询价小组采取投票方式推荐候选供应商。

2.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2.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式评审,如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表中内容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响应无效处理,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及许可证
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注:有效,“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履约能力
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注:响应人提供履约能力承诺书,加盖响应人公章。
关联关系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企业信誉

(1)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2)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3)列入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采购项目所对应的其他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4)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1)响应人提供无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和廉洁守信承诺书,加盖响应人公章;2)以规范办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提供给询价小组的资料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未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非联合体
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采用通过式评审,如响应文件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表中内容之一的,应认为其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响应无效处理,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字盖章。
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授权情况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授权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报价
响应人不得提交可选择的报价(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响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实质性条件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应当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响应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存在重大偏离;

(2)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采购项目中响应和代理响应的;

(4)经查重分析,响应文件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响应报价出现异常规律性差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6)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条款内容
报价
结算费率最低。



4.评审步骤
4.1 初步评审
2.1.1询价小组依据本章节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表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2.1.2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1.3发现响应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使得响应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否决其响应。
4.2 详细评审
2.2.1询价小组按本章中“详细评审表”规定的评审条款内容围绕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视项目实际情况记录评审过程和结果。
2.2.2评审结果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及监督人员全体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仍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规范办裁决评审结果是否有效。
2.2.3所有评委在评审完成未签字前,必须对各项评审内容进行复核,确认无错误后方可签字确认,评审表格不允许有涂改。
5.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和询价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响应,重新组织采购:
经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发现供应商涉嫌串通响应的。
6.终止采购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行业、上级单位、企业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采购人终止采购的,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邀请的并且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第四章  质疑和投诉
1.质疑部分:
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1.2 质疑的处理时限
1.2.1采购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供应商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司应当自收到质疑函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鉴定、评审以及要求供应商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时限内。
1.3 质疑的提出
1.3.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形式由采购文件规定,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1.3.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诉部分:
2.1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的,可以自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规范办投诉。公司应当自收到投诉书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鉴定、评审以及要求供应商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时限内。
2.2 供应商提出投诉前应当已进行质疑,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投诉的提出
2.3.1 供应商提出投诉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日期。
2.3.2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恶意质疑、投诉的处理
3.1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恶意质疑、投诉,列入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视情节轻重禁止其1至2年内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无法提供质疑、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恶意质疑、投诉。
3.3 供应商匿名或者恶意提出质疑、投诉,干扰正常采购活动,或者1年内对公司采购活动提出3次以上质疑、投诉且查无实据,视为恶意质疑、投诉,列入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
3.4 因恶意质疑、投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提出质疑、投诉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说明

1.1服务对象: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卷烟厂。
1.2服务内容: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出具符合国家要求的评估报告和评估明细表。
以下为拟评估资产(具体评估资产按照采购人要求):钻石广场B座,14.16.17层部分区域, 钻石广场路西综合楼,康庄库,支农路资产,留营资产,北戴河御墅龙湾小区资产,保定、张家口地区资产以及公务用车等。
1.3响应时间要求:接到委托人委派通知后,到委托人项目所在地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4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和委托人的相关要求。每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从接到委托人通知至工作完成,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第六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以河北中烟印发的合同模板为准)
合同编号:
        项目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开户银行: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评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评估的目标和资金支付

(一)乙方对                     开展评估工作,分别出具      评估报告。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为: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含税)元(大写            ),不含税金额:         税率:           ,税金:             。

2、支付时间:乙方按照甲方时间要求出具合格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结算。

3、评估基准日:

4、结算方式:电汇方式 。
第二条 服务及评价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通过乙方采购具体项目时,乙方将给予甲方优惠的价格并确保相应的服务质量。

2、乙方应按照招标要求及投标承诺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按时提供评估报告、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等评估资料;评估事项咨询服务等。

3、乙方必须保证在具体采购环节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规定。

4、乙方如发生以下不良行为时,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不再与乙方签订任何合同,不良行为如下:

(1)在具体采购项目中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竞争;

(2)在采购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满足甲方的需求标准,由此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对市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第三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对所采购的项目进行解释,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责任保证对甲方所确认采购的项目必须处于乙方的可供应状态;

3、乙方应对甲方的具体采购项目作出相应的服务、质量等承诺。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具体采购项目中涉及甲方企业、品牌标识元素的画面、文字、图形等设计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如出现乙方私自使用、转让等侵权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具体项目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

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若甲方因乙方原因受到侵权指控,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与第三方交涉处理上述纠纷。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第三方侵权指控成立而使甲方蒙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赔偿。因处理乙方原因引起的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任何权利侵权纠纷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协议范围内的具体采购项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金额20%违约金;

2、乙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金额20%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货物(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项目金额0.0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在协议期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因行为和言论不当,致使甲方企业形象、商业信誉等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5、乙方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如工作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与之单方面解除该项目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金额20%违约金,由此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

1、甲乙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对甲方要求删除的电子文档应从乙方及其雇员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永久删除;

3、双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以上1.2.3条款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
第七条 安全责任

(一)乙方在供货或服务过程中要精心组织,确保人员及标的物安全。如果造成事故或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也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标的物如需安装调试,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甲方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出现乙方人员及设备等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重大变化,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告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状态结束后5日内,提供相关书面说明和证据,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推迟合同的履行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乙方不得私自将项目委托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和转让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将权利义务转让第三方。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宣传样稿、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廉洁诚信协议

甲方: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领域廉洁、诚信风险,维护国家、集体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和烟草行业、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及烟草行业、甲方与采购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纪律要求和制度规定,相互监督、配合,保证廉洁从业、诚信合作,共同做好廉洁、诚信风险防控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当事人利益;
加强对双方当事人内部人员的廉洁、诚信教育和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发现、纠正行为偏差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内部人员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条 双方当事人及内部人员严禁有下列行为:

1、私下接触,私自在非办公场所会见、接洽;

2、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对方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个人回扣等其他财物;

3、索要或接受对方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消费活动;

4、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己方及近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

5、接受或借用对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房等;

6、索要或收受、低价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违规持有对方的股权、原始股、干股、分红及其他金融产品等;

7、违规在对方或其关联企业任职、兼职或挂名、挂证取酬;

8、利用职务便利,向对方推荐和指定加工、供货等单位,为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对方企业违规安排工作或“吃空饷”以及从事与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提供有利条件;

9、在招投标等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10、撮合交易、勾兑利益,通过“期权腐败”等形式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刁难对方,干扰采购工作规范开展;

11、假借业务活动由对方为旅游、探亲、访友等私人事项提供便利条件;

12、在业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超过规定标准报销相关费用;

13、违反规定邀请对方参加个人举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

14、互相请托,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或干部、职工招聘录用等工作;

15、内外勾结,违规插手干预甲方有关政策制定、修改和施行;

16、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交往行为。
第三条 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包括: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向甲方干部职工行贿的,列入甲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按照《暂行规定》规定的期限,实施严格禁入措施,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2、供应商行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将其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公布,在行业范围内实施禁入措施。

3、在供供应商列入烟草行业和甲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由甲方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或视情节轻重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4、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5、甲方有权进行供应商背景调查,在采购活动中发现行贿供应商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的,有权采取相应禁入措施。

6、采购活动开始前及采购过程中,由甲方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查,根据《暂行规定》应实施禁入措施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7、双方同意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甲方干部职工行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8、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在禁入期限内,因其提供的工程、物资、服务暂时无法替代的,经甲方集体研究后,可以暂缓执行禁入措施。双方同意将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第四条 甲方建立《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根据制度规定和情节轻重,在一定期限内对失信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供应商不得有下列失信行为:

1、私下打探潜在竞标人(包括投标人和响应谈判、询价、征集的供应商,下同)的名称、数量,评审委员会(包括评标委员会,谈判、询价、评审小组,下同)成员,同采购项目相关的甲方内部保密信息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

2、威胁、骚扰评审专家、甲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干扰正常采购活动;

3、不遵守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现场秩序;

4、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明显夸大,超出竞标人实际履约能力;

5、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6、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恶意隐瞒关联关系及其他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标;

7、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存在迟延履约、不完全履约等情形;

8、刻意隐瞒质量、安全瑕疵,致使工程、货物、服务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9、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甲方的采购监督、考核评价及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10、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竞标;

11、超出资质等级,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故意不提供业绩,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竞标;

12、与甲方、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竞标;

13、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向甲方、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监督工作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14、匿名或者恶意提出质疑、投诉,干扰正常采购活动,或者1年内对甲方采购活动提出3次以上质疑、投诉且查无实据;

15、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甲方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16、中标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违法违约将项目转包、分包;

17、履行合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单方面降低履约标准,严重影响工程、货物、服务质量;

18、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甲方采购工作进度或者造成其他损失;

19、履行合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

20、无正当理由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履行合同产生法律纠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2、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其他损失;
23、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工作拒不配合、敷衍了事、推诿塞责或故意失踪失联,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4、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对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甲方有权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等措施,直至完全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重新计算其禁止期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当事人承诺:在全面、正确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同时,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有违反,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理措施。

2、双方当事人内部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管理权限,由己方根据法律法规、纪律要求和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3、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有权向对方反映,由对方依法查处,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对方拒绝查处或对查处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反映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4、根据本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不影响按照主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一并留存备查。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河北中烟2026-2027年资产评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  应  商: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一览表 

二、偏离情况说明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
说明:响应文件应当设置目录,响应文件以上目录顺序进行编制,页码与实际一致。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河北中烟2026-2027年资产评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响应报价结算费率(含税)
如0.60    
税率
   %
服务期
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1年;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卷烟厂2年。
质量标准

备注




说明:
1.价格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响应报价结算费率保留二位小数。例如结算费率0.60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需求/合同条款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说明









































说明:
1.供应商应对其响应的内容与采购文件中的约定不一致部分逐一列明;
2.若“说明”栏空间不够,可以附件的形式提供;
3.响应文件中未在本表中列明的其它响应内容,均被视为与采购文件的相应条款无偏离;
4.若无偏离,则在上表“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若有偏离,列明偏离内容后,还需在上表“说明”中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5.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响应文件对采购需求全部满足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订委托书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五、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第三章资格审查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响应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专业技术资格

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经营范围

资产构成情况及
投资参股的关联
企业情况

备注








(二)营业执照

























(三)履约能力要求

履约能力承诺书
致: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履约能力承诺内容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

(四)无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无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致: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                       项目,现我方向贵方郑重承诺:

1、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备相应的服务及售后服务能力;

2、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3  年 5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选行为;

3、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我公司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已被移除的除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我公司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重大违法行为;

6、我公司未与其他响应人串通响应,也未与其他响应人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我公司未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响应。

8、我公司承诺,如因国家法规、行业政策、当地相关部门规定、不可抗力、采购人重大预算及重大业务调整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并终止项目合同的执行,我公司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索赔。

9、若我公司中选,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均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位。

10、若我公司中选,我公司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我方同意采购人解除相关合同。

11、下述签署人在此申明,本次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提供的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可供查询证实,所提供的承诺均真实可靠,若我公司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一经发现,则按以下处理:

(1)在评审阶段发现的,否决响应;

(2)在中选后、合同签订前发现的,取消中选资格;
若发现我公司未按以上承诺内容执行,贵公司可视为我公司虚假响应,我公司愿意接受虚假响应的相应处罚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以规范办核查并提供给询价小组的资料为准,响应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五)廉洁守信承诺书
廉洁守信承诺书
致: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郑重承诺,依法依规参与贵公司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信履约,保证做到:

1、全面响应贵公司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不存在贵公司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禁入情形。

3、切实遵守贵公司采购文件中的《廉洁诚信协议》各项规定。

4、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如违背上述承诺,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贵公司依据采购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采取的惩戒措施。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年 龄

学 历

专业技术资格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系     专业,学制   年
其他人员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

























注:此表后需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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