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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市天涯区原中国银行新华支行营业用房转让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海南
发布时间:2026-05-1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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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三亚市天涯区原中国银行新华支行营业用房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605HN3038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年5月12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6月8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三亚市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用途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三亚市天涯区原中国银行新华支行营业用房
725.77
住宅
2212.5824
330
标的情况
1、三亚市天涯区原中国银行三亚新华支行营业用房坐落于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三亚市二轻贸易公司住宅楼一层部分、二层全部。标的所在区域有三亚国际购物中心等,主要经营新华书店(解放路店)、奥华广告、三亚国际购物中心以及临路各类商行,已形成较浓的商业氛围,周边有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等商业配套,人流量较大,交通便捷度较便捷,商业繁华度繁华。标的土地实际面积为143.49㎡,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06月07日,地上三层建筑物由转让方于1992年2月建成投入使用,整体建筑面积725.77㎡,标的已于2025年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琼(2025)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21977号,权利性质为出让,产权清晰。
2、房产质量情况:该房产经检测鉴定为部分Cu级、部分Du级的危房,安全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要求,显著影响整体承载,意向受让方都须在参与竞买前做充分了解和确认,挂牌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不再以任何房屋质量问题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房产目前为空置状态。
3、标的详情见(海南)正理(2025)房(估)字第D0147号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产权证或房管局实测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3、成交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向税务部门办理不动产转移应纳税额的相关核税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而产生的滞纳金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海南产权交易所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212.5824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5年10月28日
评估机构
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201341485T
注册地: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873号
负责人:林成
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批复文号:琼中银授信〔2026〕7号
内部决策文件:三亚分行关于拍卖处置新华支行营业用房空置房产的请示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授信管理与资产保全部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海南省三亚市房地产相关限购、拆迁等政策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资格(取得购房资格码)及是否具备过户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否则成交后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或单方终止交易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与海南产交所签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付首期款、30个工作日内未补足剩余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标的资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及房产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要求受让方在付清购房款后在180个日历日内完成房产过户工作,因受让方的原因未及时完成房产过户工作的,责任将由受让方承担,由此造成增加出让人税、费、违约金等损失的,也由受让方完全承担。
5、成交后,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6、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标的交割
1、交易双方在取得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180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2、受让方须付清房产价款和相关费用,并在完成产权证变更过户后,转让方才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3、若因受让方原因标的资产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自行承担可能面临的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主张合同无效、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已支付的转让价款转让方不予退还。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17:00。
2、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除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外,受让方应在《房屋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按揭方式(受让方须充分了解银行的放款条件,避免银行未批准贷款额度或及时放款而造成自己违约,可能产生保证金损失的风险):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受让方须在《房屋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受让方承诺并保证在《房屋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差额补足方式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房屋转让合同》执行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8日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6月8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房屋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未在按照公告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招商代理费的;
(8)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2026)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6)
加价
幅度(元)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
三亚市天涯区原中国银行新华支行营业用房
 5月12日
9:00
 6月9日
 9:00
5000
120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
《网络竞价须知》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郑女士(0898)88212428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地址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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